打工妹打电话给办证小广告 自荐当“业务员”获刑
打电话给办证小广告 打工妹自荐当上“业务员”
21岁的邹某出身于湖南农村,一个人出来讨生活,辗转到南京没多久,她从电线杆上形形色色的小广告,嗅到了商机。她通过拨打广告上的电话,找到了办证人秦某,并向其毛遂自荐,表示自己愿意给对方打下手,跑跑腿,一起做这个业务。秦某的业务品种可谓应有尽有,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职业资格证,甚至房产证他也帮别人搞定过。邹某跟着秦某干了一阵,便上手了。秦某负责进一些假证材料,邹某帮着打个下手,送送货或者压个膜,他的客户都是看了小广告找来的,由于他们办证速度快,收费也低,交易规矩,如果对方不满意还给免费重做,有了不少回头客。挣钱快,还不用坐班,邹某自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
今年3月中旬一天,邹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小梅,声称需要一个驾驶证,两人在电话里商定180元制作一本B1机动车驾驶证,两人约定在南京卫校碰面,小梅将制证所需的照片、个人信息等资料交到了邹某手上,邹某收取定金20元。三天后,小梅打电话又表示自己正在找工作,想有个本科的学历证,邹某连忙说,他们可以帮忙搞一个足以乱真的毕业证。小梅答应花170元再买一个本科证。接着,小梅又按照邹某的要求,将个人信息等资料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过去。
3月19号,两人约定在卫校门口取货。邹某先将一本姓名为“赵志军”的B1机动车驾驶证交给小梅,又向小梅要了制作毕业证书的照片,并将照片粘贴在一本毕业证书半成品内页上,然后将某大学的假的塑料印模覆盖在照片处,用一玻璃瓶反复碾压,当场制作完成一本本科毕业证书。当邹某将姓名为“张雯艳”的本科毕业证书交给小梅并收取办证费用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涉案的两本证书和一个塑料印模等物品也被当场查缴。这时,小梅亮出身份,原来她是一名警花。原来,警方在整治小广告的行动中,就将邹某这个制证团伙列为关注对象,为将邹某捉拿归案,才假装顾客“引蛇出洞”。
近日,栖霞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邹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秦某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