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学生手机不还 老师称丢失被索赔
2013年09月29日 13:2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因手机被班主任收走并迟迟未还,小王将昔日的班主任和学校诉至延庆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手机损失费2000余元。记者昨日获悉,延庆法院已立案。
刚从该校毕业的小王称,2011年9月至今年7月,自己在延庆县第二中学读高中。今年5月的一天,班主任李老师发现有包括自己在内的6名同学玩手机,便把大家的手机全部没收。
小王称,此后另外5名同学的手机已陆续退还,只有自己的手机没还。后来,李老师通知自己,说手机被盗了。在家长的坚持下,李老师还报了警,但公安机关至今没找到该手机。虽然自己及家长多次找李老师和学校要求赔偿损失,两被告也承诺赔偿,但一直也没赔。目前自己已经考上大学,不愿再与两被告继续纠缠此事,故诉诸法律索赔。
昨日下午,延庆县第二中学一相关人员称自己尚不清楚此事,不方便告诉学校领导的电话,“既然这事情也报警了,家长也起诉了,就让法院判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