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长期在外办案人员进行巡视 听取个人汇报
2013年09月29日 15:0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检察院自9月24日起,对长期在外地办案人员的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巡视,每到一处,都采取听取个人汇报、对办案地点实地巡察等形式,重点巡视临时党小组建立及活动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依法规范办案情况、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记者贾富彬)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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