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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探析企业劳资纠纷及其引发的社会不稳因素

2013年09月29日 16:36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今年6月26日,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机关通过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了一起因欠薪引发的加油站纵火案件。这起案件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劳资纠纷,并妥善化解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因素,已成为当前城市统筹发展过程中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大课题。

  2013年上半年,汕头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共排查用人单位2475家,走访职工与农民工62780人,成功化解劳资纠纷11起,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在此,笔者结合近期汕头市公安机关处置劳资纠纷的实践,对劳资纠纷及其引发社会不稳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对当前企业劳资纠纷及其引发社会不稳因素的分析

  中小企业不仅规模小,而且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价值低端。随着竞争日趋激烈,这些企业往往通过降低成本来扩展生存空间,甚至部分企业主通过拖欠员工工资、超时加班加点、逃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式来压低成本,这些做法必然加剧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通过对近期汕头地区劳资纠纷的梳理,发现劳资纠纷呈现以下特点:

  劳资纠纷与企业经营困难相伴相生,并呈现一定的行业特征。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和建筑行业的企业往往是劳资纠纷的高发区。从行业特征来说,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是最难抵御外部环境变化的,由此,在外部不利环境的冲击下,企业也容易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等劳资纠纷;而建筑行业则是因为涉及承包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等,且由于层层转包导致建筑行业劳动关系难以确认,进而成为引发劳资纠纷的重灾区。

  当事双方力量悬殊,劳动者处于弱势且缺乏正确维权意识。在劳资纠纷中,劳动者不懂得如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帮助,也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平时不注重保护好有利于自身的证据,导致了在维权过程中举证的艰难。甚至,当有关部门告知这些困难时,情绪激动的劳动者还会曲解为这些部门对企业主庇护或推诿责任等,普通的劳资纠纷由此演变成群众对地方政府的不满。在同乡“口口相传”中,更多人不愿利用现有渠道进行沟通与处理,使得劳资纠纷难以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新一代劳动者的特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与极端行为。与以往不同,现在劳动者的主体大多是80、90后的青年,与60、70年代出生的早期入城务工者有本质的区别。早期务工者的目的多数是为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与改善家人生活,因此,几乎把全部工资寄回老家,自己生活非常俭朴,以后也希望归乡养老。相反,新一代进城务工者更多的是为了追逐自身的城市梦,把挣钱当成维持自己一种“体面生活”的手段,希望长久留在都市发展。然而,在面对城市日益增高的生活成本时,这些年轻人时常陷入对理想的追求与现实的无力感之中,且普遍缺乏挫折教育,内心较为脆弱。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当事人往往会呼朋唤友,极力扩大事件的影响以期引发各方关注,从而胁迫地方政府“支持”其诉求,也借此发泄内心不满。甚至,极个别当事人在内心中把经济纠纷幻化为整个社会对其的不公,由此产生报复社会的扭曲心理,处理稍有不慎,容易引发围堵交通、跳楼、纵火等严重干扰社会秩序与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针对企业劳资纠纷所引发社会不稳因素的几点建议

  近期企业劳资纠纷及其引发的社会不稳现象,表面上与产业升级转型中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有关,但究其根源,主要还在于劳资纠纷中劳动者处于弱势与新一代劳动者特征所导致。针对上述劳资纠纷的特点,结合公安机关处置劳资纠纷的实践,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便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试行先行赔付,及时化解矛盾。考虑到劳资纠纷往往伴随着企业经营困难的特点,可考虑采取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投保的方式建立先行赔偿基金,一旦发生劳资纠纷且查证属实的话,相关部门可以从该基金中直接理赔给劳动者,然后再向企业或企业主追讨,这样有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

  列入诚信档案,形成齐抓共管。考虑到劳资纠纷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者地位的现状,可以把企业恶意欠薪行为列入企业诚信档案中,强化对企业主的威慑,扭转双方地位的不平等。例如,定期公布恶意欠薪的企业名单与惩罚结果,任何劳动者都可以便捷地查找该信息以作为是否到该企业打工的依据,而且信息可以在税务、银行以及其他部门实现共享,这样有利于将税务稽查、银行放贷、政府审批等与企业诚信档案紧密联系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事前教育。考虑到劳资纠纷中新一代劳动者的特征,在处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不仅需要讲究策略,而且还需要加强沟通,做好事前教育,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将周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在劳动者聚集的地方进行定点宣传,强化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尤其是针对劳动者“同乡聚集”的特点,可以在不同地域的劳动者中聘请一些乐于助人且容易得到大家信任的“民意代表”,作为政府与劳资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另一方面,针对劳资纠纷的行业特点,事先进行企业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列出重点监管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郑莹)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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