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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查获一起集资诈骗案 跨境追赃454万港币

2013年10月09日 09:2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一起集资诈骗案的3名受害群众将一面锦旗送到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郑加佳手里,向检察官深入细致的追赃挽损工作表示感谢。

  2008年至2012年间,香港人郑国榕化名任舒婷,与池辉(另案处理)共同经营温州任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郑国榕以车行资金周转、缴纳汽车关税、共同投资为由,以高息为诱饵,采取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债务的方式,向林钢等人集资8402万余元。

  此外,郑国榕在2010年8月和2011年8月,分别与被害人朱某和陈某达成共同投资香港地产和保时捷汽车销售的口头协议,约定各出50%资金。郑国榕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隐瞒投资情况的方式,骗取朱某1706万余元、陈某3483万元。

  在办理这起集资诈骗案时,温州市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跨境追赃,于2012年9月从香港汇丰银行账户转回港币214万余元。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从郑国榕曾经委托办理香港房产业务的香港律师、房产中介入手,调查发现被告人在房产交易后尚有部分财产留存在香港律师事务所。后经多方工作,突破两地法律规定不同的障碍,于2013年8月顺利邀请香港律师来温州办妥相关手续,又成功从香港转回港币239万余元。至此,该案跨境追赃金额达港币454万余元。同时,在追赃过程中又发现部分可向香港政府申请退还税费的款项,有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该集资诈骗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据介绍,温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金融检察工作,组建了金融案件专业办案队伍,在打击严重金融犯罪的同时,全力保障服务温州金融综合改革。2012年至今,温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金融案件222件252人,提起公诉399件484人,涉案总金额达70余亿元。(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陶京津)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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