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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微博直播:司法公开又打开一扇门(2)

2013年10月09日 09:4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防范“一刀切”直播制度

  针对目前微博直播庭审现状,多位知名学者曾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庭审直播制度,以此来推动庭审直播规范化。

  “当前庭审直播制度需要规范化与标准化,直播案件的范围、内容、形式、操作方法与流程都需要相关部门加以明确。”严义明表示,规范化的庭审直播制度,才能真正保证司法有效公开,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信赖。

  上述观点得到多位受访专家赞同。不过他们也一致指出,制定微博直播庭审制度和程序并不困难,关键问题在于实施的可能性和客观条件。

  刘作翔曾参与《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论证,并到基层法院做过庭审直播调研。他坦言,微博直播庭审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基于客观条件所限,大多数地方法院实行起来很困难。“各地微博直播庭审参差不齐的原因系客观条件所限。”

  “观念是一个问题,条件又是另一个问题。”刘作翔说,制度的设置切忌“一刀切”,“我们需要全盘考虑,根据各地的情况着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多尝试,没条件的地区慢慢创造条件,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尝试。”

  “微博直播庭审值得提倡,毕竟它进一步打开了司法公开这扇窗,但这一方式还存在较强的形式化、程式化和无互动性等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个微博直播申请、批准、实施、监督的程序。”李军补充说,要让微博直播庭审发挥应有之义,应该做两方面工作:一是法院应当有控制权或引导权,二是应当制定相应的媒体或网民申请审批机制,拓宽庭审直播渠道。

  “当下,审判信息是否公开完全由法院控制,尚无救济机制。”根据高一飞的研究,在美国等国家,媒体和普通公民是可以向上级法院起诉法院不公开某种司法信息的行为,“这是目前庭审公开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律人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网络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微博的出现,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微博直播庭审更是揭开了庭审的神秘面纱,让相关诉讼行为曝光于公众面前,这也给法律人带来新的考验和挑战。

  李军告诉记者,微博直播庭审将司法活动曝光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仅案件审判的程序受到了监督,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需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有违公正司法的形象和法律的要求,无形中对司法工作作风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微博直播庭审可以搭建司法与民意对话的桥梁,听取民众对案件的看法,促进判决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判决文书的说服力。”前述接受采访的检察官认为,司法人员应当尽快适应微博介入庭审的形式,尽快适应自媒体时代的进程,必须增强执法能力,加强司法说理能力。

  他说,作为法律人,最重要的是理性对待微博直播所引发的舆论,听取舆论、回应舆论,同时不受舆论左右,确保独立司法,防止预先定罪和情感性审判。

  “我们也不能忽视微博直播庭审给予审判独立、当事人私权的保护方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拥有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李军保守地建议。他认为,法院应该有条件地推行庭审微博直播:无论是法院自己实施,还是由媒体实施,都应当受到法院的监督和控制;此外,为防止出现倾向性网络舆论的形成,庭审微博直播应当进行相应的非评论设置。

  “微博直播虽然存有一定弊端,但整体利大于弊,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尽量减少直播的负面影响。”严义明认为,微博直播的不利影响,与重塑司法公信力相比,显然后者更重要。

  知名评论者舒天烈也表达了相同观点:部分社会热点案件因涉及道德、制度、人心而有着超越个案的意义,在此情况下,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让人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林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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