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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加班费用投诉多 劳动部门谈“三倍怎么发”

2013年10月09日 1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0月9日电 (张楠)10月8日,是国庆长假上班的第一天。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在国庆七天接到的投诉电话就有131件,其中电话咨询87件,投诉44件。不止是电话,节后上班第一天,到劳动监察支队当面投诉的劳动者也是络绎不绝。有些市民表示,假期工作了七天,一毛钱也没有拿到。

  根据统计,今年投诉的重点是国家要求的“三倍加班费究竟怎么发”。法定节假日发三倍加班费的规定已经是烂熟于心,但三倍加班费是另外计算、还是包含在工资中,大多数人都不了解。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科长金浩表示,三倍加班费发放是不包括在原有的工资基础上,企业是需要另外支付300%的加班工资给劳动者,加起来应该是4倍的费用。

  进入十月份,不仅仅是加班费的问题,有关于高温费的投诉也是不断的上涨。根据国家规定,六、七、八、九这四个月的高温费必须在十月份的发薪日最后支付。高温费可以在最后一次性支付,虽然各单位的发薪日期不同,但劳动部门默认的是15号,十月十五日是最后的期限。如果届时工资里没有高温费,劳动者可以到南京劳动监察支队填写书面投诉材料进行投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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