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玩网游欲充游戏币 被骗一学期生活费近万元
网络游戏是不少年轻人的宠儿,却不知网游的必备品游戏币也成了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3月,大学生顾某在玩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时,发现游戏页面经常弹出小喇叭广告,称充值购买游戏币有优惠。顾某想起自己的游戏币快用完了,便与广告上公布的QQ号取得了联系。
顾某提出要购买游戏币后,对方立即发过来一个“充值网站”链接,让他按照提示步骤操作。当顾某通过网银支付了300元后,却没有收到游戏币到账,对方称支付平台出了问题,需要联系“客服”解决问题,并提供了“客服”的QQ号。
“因为您是首次通过我们网站充值,需要缴纳1000元保证金。”得到这样的答复后,顾某毫不犹豫把钱打入了对方提供的账户。“保证金现在是被银行冻结的状态,需要充值3000元解冻,充值成功后解冻费和保证金将全部返还。”“您的游戏级数不够,要缴纳5500元升级VIP,以后可以享有更多优惠和特权。”
几天后,尽管还是没有拿到游戏币,但得到承诺后,顾某还是继续向该网站充值,没想到却越陷越深,花光了一学期的生活费。更蹊跷的是,当顾某向对方说实在拿不出钱了,这个网站连同所有的联系人便立刻在网上“消失”了,此时,顾某方才意识到受骗了。
顾某报案后才知道,自己并不是学校里唯一受骗的,另一个有同样遭遇的同学也被骗了5000元。警方通过技术侦查,在海南一家网吧里抓获正在向其他人实施诈骗的张某和王某。
据张某交代,用于骗钱的假充值网站是网络上有人专门制作兜售的,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支付300—500元的费用后,可以使用1个月左右,制作网站的人同时会发送使用说明。
张某了解整个“充值”流程后,认为自己一个人无法操作,便组建了一个QQ群,从QQ游戏玩家中招揽了一批“枪手”,形成一个分工有序的诈骗团伙,从发布窗口小广告、客服联系、银行卡转账、到银行取款,都有专人负责,张某作为群主,只需要从每笔“业务”中坐享“抽成”,而王某正是张某手下的一个“枪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马超 通讯员华茜 王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