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集中宣判4起涉食品安全案 43名被告人获刑

2013年10月09日 1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0月9日电 (严明 朱晓颖)9日上午,江苏集中宣判4件涉食品安全案,43名被告人获刑。其中,中国特大地沟油案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成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泰州、盐城、宿迁、连云港等地区的4家法院对4件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进行了统一公开宣判。

  这批集中宣判案件涉及生产销售“地沟油”、以工业染料非法进行食品添加等行为,法院对43名被告人分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无期徒刑以及七个月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102万元,对依法适用缓刑的7名被告人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今年5月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见》,保持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