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快递邮寄毒品和枪支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2013年10月09日 14:49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利用快递邮寄毒品和枪支,被海口警方抓获,3名毒贩均已获刑,主犯被判无期。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的一宗“快递毒品”案,案件上诉期已满,被告人服从判决,没有提起上诉。
据了解,被告人林某在三亚市商品街某宾馆长期包房给被告人卢某丽、高某琦居住,向其二人免费提供毒品吸食并支付每人每天100元作为房费、生活费,由卢某丽、高某琦为林某将毒品分装后再贩卖。
2012年8月7曰,深圳机场安检发现发至三亚的某快递邮包中存有可疑物品。经深圳公安机关检查发现邮包中有一套黑色音响,音响内夹有毒品疑似物和仿真手枪,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深圳警方将该邮包放行。同年8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民警配合深圳警方在快递领取处将前来领取邮包的林某抓获。经鉴定,音响内夹有冰毒疑似物净重196.2克,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8.6%;麻古疑似物80粒,净重7.5601克,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仿“六四”式手枪系枪支,及4颗制式枪弹。同日,警方将卢某丽、高某琦抓获。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向三亚中院提起公诉,三亚中院于今年6月7日公开审理本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审理,3被告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卢某丽、高某琦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本案上诉期已满,三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未提起上诉。(记者 易建阳)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