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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纵火报复前女友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10月09日 16:44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今年5月22日,家住靖宇县的汪某因与女友田某发生感情纠纷,在酒后用汽油将女友家大门点燃后逃离现场,田某母亲发现大门着火后,及时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损失。当日21时许,被告人汪某被公安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汪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未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而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汪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靖宇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决汪某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姜泓宇 李志慧 记者 郑伟/报道)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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