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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被“炒鱿鱼” 获法援相助追回补偿金

2013年10月10日 10:0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入职10余年却从未跟酒家签过劳动合同,连被“炒鱿鱼”都没法提供任何凭据,40岁的湖南籍外来工李姨就做了这档糊涂事。在荔湾区法援处的支持下,李姨才成功拿回了补偿金。

  带着仲裁机关对其经济赔偿金等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裁决,也带着满腹疑虑,李姨找到了荔湾区法援处。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法援处工作人员为其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随后为李姨开通“绿色通道”,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跟进该案,并为其进行一审、二审的诉讼代理。

  法援律师指出该案的争议焦点也是难点有两个:一是劳动关系何时建立;二是对方当事人是否应该向受援人支付经济补偿金。鉴于李姨掌握的证据并不充足,证明力并不强,对于证明何时入职这一事实,仅能提供一纸财物保证金收据,且该收据上所盖印章并非是对方当事人的公章;而对于被辞退的事实,李姨也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据。为了让法院采信李姨所陈述的事实,法援律师在举证期限内穷尽各种形式,协助受援人收集例如工牌、健康证明、名片、工卡、更期表、短信记录等证据。

  庭审期间对方直接否认李姨在其单位工作10余年,也否认辞退李姨的事实。法援律师随即向法庭提交前期搜集的各种与劳动管理有关的证据,虽然上述证据非直接证据,但已然形成一条证据链,加上李姨对事实的全面陈述与所提供的证据相互印证,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支持李姨的主张,扭转了仲裁的不利结果。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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