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机关单位盗窃财物 谎称是“干部”来办事
2013年10月10日 10:06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谎称是来办事的“干部”,游荡在各机关单位办公楼里,找到空子就顺手牵羊,偷盗钱财。近日,经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卢春生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47岁的卢春生是武宁县人。2012年5月,他来到该县交通局办公楼,趁局长办公室无人之机,进入屋内偷走一部手机。事情过后,卢春生发现自己安然无事,并没有被抓到,于是胆子更大了。他频频出入财政局、计生委、妇联、各乡镇等机关办公楼,以办事为由寻找作案目标。在短短3个月时间里,卢春生便7次从这些单位窃得财物2.03万元。但卢春生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行踪已被视频监控全部记录了下来。正当他想着如何挥霍得手的财物时,被公安干警逮个正着。
鉴于卢春生盗窃数额较大,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欧阳晶 通讯员 胡文星 冷文芳)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