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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求微博粉丝 花450元买PS一级警督照(图)

2013年10月10日 14:1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男子花钱买来的PS照,相当山寨(微博图)

  31岁的周某阳,觉得自己穿上警服肯定很火。前些天,他在“泉城交警”微博上传了“警服照”。

  这“警服照”果然一下就火了,立马被厦门交警陈清洲举报,称其漏洞百出:31岁就获得一级警督,警衔过高;衬衣警服有异,警号异常,连敬礼的手势都很怪异。

  泉州公安调查查实,周某阳乃惠安籍务工男子,“警服照”是PS的,花450元钱从淘宝上买来的。由于他并未假冒警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仅被民警批评教育。

  质疑:31岁一级警督是假的

  10月7日,微博认证的厦门交警陈清洲发现,微博名为“泉城交警”的网友,头像上的“警服照”很怪异。

  “1982年出生,肩扛一级警督警衔,外着春秋服,内穿竟是外穿的夏季执勤服……更离奇的是:其自称是福建警察,但福建既无泉城,更无002636警号的警员。”

  @交警陈清洲发的这条微博,引起网友的关注。

  80后当上一级警督?不少网友对“@泉城交警”表示质疑。网友“@警徽永放光芒”评论称,“好年轻的一级警督,1982年的,怕是最少从警二十年以上的前辈才能穿上。”对于该博主可能“冒充警察”,网友们认为若查属实应该严惩。

  受到网友质疑,“@泉城交警”在当天下午删除了微博上的头像“警服照”,不对质疑作任何回应。

  调查:450元买来的PS照

  接到网友举报后,泉州警方立即着手调查。经查,“@泉城交警”的真实身份为31岁的惠安县辋川男子周某阳。

  7日下午,惠安县公安局辋川派出所民警前往周某阳家中调查,但周某阳及其家人均外出务工。第二天,警方多方调查,得知周某阳在鲤城区浮桥一家公司打工,随后依法对周某阳进行传唤审查。

  周某阳称,他从小就很崇拜警察,一直有份“警察情缘”,很想穿上警服体验一下感觉。去年夏天,他本想在淘宝网上买警察制服,但卖家出价太高,他就打消了买制服的想法。

  聊天中,卖家提出,可以帮周某阳网上合成警服照,每张收费150元。

  周某阳心动了,花了450元,PS成3张他本人的“警服照”。今年9月,他把照片上传到QQ相册和微博上,还把微博名改成“泉城交警”,想吸引更多关注,获得粉丝。

  警方:非警察不准穿警服

  警方调查认为,周某阳虽在微博上传“警服照”,但平常未假用警察身份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对其批评教育。周某阳作了检讨,删除“警服照”并修改微博名称,保证再不做危害社会的事。

  泉州警方介绍,警察服装是警察的标志,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准私自生产和销售。

  警方提醒,根据《警察法》以及刑法相关规定,冒充警察等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处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治安处罚法,未造成危害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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