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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撞死孕妇后逃逸 妻子顶包双双获刑

2013年10月10日 16:2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丈夫刘某驾车将孕妇撞死后逃逸,因为担心被抓后家就“垮”了,于是其妻子又开车回到现场顶包。9日,羊城晚报记者从佛山南海区法院获悉,刘某事后良心发现,到公安机关自首。日前,南海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其妻子于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雨夜孕妇被撞死

  今年5月1日晚,天空下着大雨,何先生一家三口和大舅李先生在超市闲逛。21时30分许,何先生带着女儿搭摩托车先行离开,但是刚回到家一会儿,何先生就接到大舅的电话,告诉他妻子李女士刚刚被车撞死了。

  悲痛欲绝的何先生赶紧又赶到了事发现场南海区里水镇和顺车站门口附近路段,只见妻子倒在车站旁边的公交站牌下,已经死亡。大舅告诉他,当时他们从超市出来准备回家,由于下雨,走在前面的李女士心急想赶紧回家就横过马路。突然,一辆粤Y号牌的银色小车沿里和路驶来,狠狠地撞上了她。她被撞飞到了旁边的公交站牌旁,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停了一下就开走了,由于下着大雨而且光线昏暗,李先生根本就没看清楚车牌号,更不知道司机是男是女,车上有什么人。

  老婆惨死、司机逃逸,何先生顿时觉得很绝望,他妻子此时已有了6个月身孕。何先生除了抱着死去的妻子痛哭,都不知道可以怎么办了。

  交警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到现场处理事故。而那辆肇事车辆在20分钟之后又开了回来,一名中年妇女走了下来,告诉现场交警她姓于,她就是刚才这起事故的肇事者。

  夫妻相继来自首

  随后,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月6日,也就是案发5天后,一个姓刘的男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坚称5月1日晚肇事的是自己。案情一下子仿佛变得复杂起来。

  原来,这名姓刘的男子是于某的丈夫。他说,那天晚上是他开车将那名孕妇撞死的,因为当时他收完破烂从里水准备回和顺,开车到事发地点时,对面车道有一辆货车对向驶来,灯光照得他看不清楚路,直到相距2米时,他才看到准备跑到马路对面的李女士,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头右侧撞到了她。

  由于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很害怕,他马上就驾车离开现场。在路上,他打电话告诉妻子于某自己出事了。于某随后赶到事发现场附近的一间银行门口与丈夫碰头,经过几分钟的商议,夫妻两人想到家里还有3个小孩,最小的一岁半,大的也才刚刚上小学,而且还有年近80的老母亲,如果刘某被抓了,家里就垮了。慌乱中,于某一把夺过刘某手中的车钥匙,决定去顶替刘某接受处理。

  说到自己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原因,刘某说:“妻子不在这几天,3个小孩围在身边转不停地问妈妈哪儿去了,老人也病了,感到自己心里面过意不去,几天睡不着。自己犯下的错误,自己去承担,不能叫老婆去承担。”

  夫妻二人均获缓刑

  经过警方调查,最终认定,刘某才是本次事故的真正肇事者,他驾驶机动车在夜间、雨天行驶没降低行驶速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被害人李女士因为不按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发后,刘某夫妇及其亲属积极向李女士的亲属赔偿,并获得了谅解。刘某、于某也先后被取保候审。在庭审中,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肇事后逃逸;而其妻子于某明知丈夫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但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对被害人亲属作出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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