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检察院:办理拐卖儿童案坚持“三准则”
2013年10月12日 10:1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近日出庭支持公诉了一起拐卖儿童案,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该院坚持“三准则”:专案专办,成立“打拐”专案小组,选派业务骨干作为专案小组成员,专门办理此类案件;严审快结,对拐卖妇女儿童案从严从快审查,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固定证据,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形成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完善证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提出合理公诉意见。(记者 张宁 通讯员 金丽宣)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