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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以“法”为本维护公平正义

2013年10月12日 13:29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综观 “枫桥经验”,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摆事实、讲道理、坚持依法办事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用今天的话说,那就是 “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历经50年风雨, “枫桥经验”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认为,实现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的使命和追求,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们需要依靠群众开展工作,但必须坚守法治思维方式,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这既是继承和创新“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执法更加公开透明

  走进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东新派出所, “办事、办公、办案、生活”4大区域分布有序,各区域之间用门禁隔离。报案室里,民警正在给市民王先生做笔录。王先生买菜的时候,停在路边的电动车被偷了。与以前不同的是,做笔录的电脑有两个显示器,一个对着民警,一个对着王先生。民警记录,王先生边看边纠正,10分钟后,王先生在报案笔录上写下 “以上情况属实”的字样。

  不仅如此,东新派出所还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 “现场执法记录仪”,并利用警用地理信息、现场信息传输等系统,实现了110出警与视频出警联动、视频取证与110取证联动。

  东新派出所是浙江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 “样板田”,这里的执法管理就像企业管理产品质量一样严格。从接处警、出警派单、现场处置,到后续办案的审查、取证、裁量,每道“工序”都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像这样的 “东新模式”如今已在浙江各地生根开花。在湖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康山派出所,群众可以通过接待大厅的电脑随时查询网吧违规不登记身份证怎么处理、赌博被抓会拘留几天、民警处理得公平不公平等情况。

  台州市公安局大力发展 “网上公安局”,案件当事人可通过 “网上公安局”查询案件受理情况、处理结果和其他同类人员的处罚情况。对处罚结果不服的,可直接在网上申请行政复议,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开和公正。

  用执法作支点,用规范化作杠杆,可以撬动整个公安工作。时代在发展,传统的执法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少事就因为各种藏着掖着,让猜测、怀疑有了滋生空间,从而产生了矛盾纠纷。如今,公安机关大胆掀开权力面纱,让执法暴露在阳光下,许多矛盾纠纷不攻而破。

  大调解机制让矛盾和平化解

  平安是人民群众最现实的追求之一。在基层派出所,需要处理大量群众之间的小矛盾、小纠纷。在长期实践中,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一大利器,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自动履行率高、后遗症少。

  近年来,浙江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 “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案件 “多调少裁”、“多调少罚”,按照依法、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及时调解处理。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处于城乡接合部,矛盾纠纷一度十分突出。针对这种情况,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皋埠派出所成立了 “580”大调解中心,由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监察室、巡回法庭等5个主要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形成了涉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事调解、诉前调解、警务调解、信访调解、劳资调解等方面的“八位一体”调解模式。

  群众遇到矛盾纠纷,第一反应就是找派出所。调解是个耗时耗力的活,有了大调解中心,不仅可以有效减少接处警压力,还可以提高纠纷调解的成功率。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平阳浦派出所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在建立完善 “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以轻微治安案件社会化查处工作为核心,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综合协调、司法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防的 “治调对接”工作机制,并在派出所设立 “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努力在第一时间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现场。

  全省各地派出所在矛盾调解中结合各自特点,打出了一套套漂亮的“组合拳”。目前,全省派出所全部设立调解室,70%以上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化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除此之外,像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领域的行业性调解组织遍地开花。全省公安机关还完善110报警服务台与大调解体系的对接,按照 “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流移交、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将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分流到相关警种和部门,落实化解责任和工作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安职责范围内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公安服务惠及外来群众

  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是 “枫桥经验”的题中之意。浙江是经济大省,也是流动人口的汇集之地。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也折射出了公安工作理念转变的决心。

  2009年10月1日,浙江实施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居住证替代暂住证。2011年,杭州公交总公司一分公司71路公交车司机张煜在杭州第一个获得了浙江省居住证。有了居住证,他就能享受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住房等福利。

  如何让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生活?公安机关一直在努力尝试。推进城乡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城乡居民身份差别等措施纷纷出台,促进了不同人群的融合。

  在实际生活中有了矛盾纠纷又该如何解决? “枫桥经验”的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是一味 “灵丹妙药”。

  沈翠华是安徽省怀远县人,在诸暨市店口镇一家企业务工。去年10月,她上夜班时不小心摔伤。沈翠华要求企业补发工资、补贴等共计2万元。厂方认为沈翠华要价过高,没有答应。

  店口镇外来建设者管理服务中心的褚思贤来找沈翠华。褚思贤原来是安徽省怀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2007年8月到了店口镇工作。褚思贤在调查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先后几次与企业和沈翠华商谈,最后双方于今年2月达成协议,企业除了负担全部医药费外,再给沈翠华发放养伤期间的工资和补贴2900元。

  褚思贤说: “乡音最动听,乡情最温暖。我们外来干部调解劳资纠纷和老乡之间的矛盾具有乡情优势,老乡听得进我们说的话。”店口镇实施“以外管外”工作模式,聘请输出地干部来管理外来人口,较好地解决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这个难题。

  这样的主动服务有没有效果?有个数据很能说明问题——5年来,全省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从0.43‰下降至0.34‰。公安部门也正在赋予居住证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实现对流动人口的有效服务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已发放临时居住证2300余万本、居住证30.2万本。(记者 谢佳 通讯员 沈洁琼)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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