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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千余村民起诉省市区政府拆迁违法获支持

2013年10月12日 13:43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大西北板材市场拆迁系列行政案件昨日一审宣判。该案因原告人数众多、涉及城市违法建筑拆除、诉讼三级政府机关而备受媒体及社会公众关注。宣判后,原、被告代理人对宣判结果分别表示了上诉及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后决定是否上诉的意愿。

  原告蔡明锡等1102名宋家滩村民因拆除大西北板材市场临时建筑引发的起诉省、市、区三级政府机关系列行政诉讼案,主要涉及原告要求撤销政府征地批复行为案3起、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案5起、撤销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案4起、确认拆除通告违法案1起、确认拆迁行为违法1起,共计14起。涉及被诉对象有甘肃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兰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等三级政府机关。兰州市中院于8月21日~22日、9月9日~13日分两批,共7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述案件。

  上述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兰州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了一审裁判结果。昨日,兰州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一)撤销省政府作出的甘政复字[2013]20号、21号、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二)确认区政府、建设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三)裁定驳回原告蔡明锡等诉被告市政府以《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征收城关区集体土地的通知》形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告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2011年度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城关区第8批、第9批用地的批复》形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告区政府以《关于拆除集体土地上临时建筑的通知》的形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请;(四)判决驳回原告蔡明锡等诉被告发改委、省政府、市政府不适当履行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被告区政府对原告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大西北板材市场作出的强制拆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区政府不适当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受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诉请。 (记者 马红媛)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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