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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企业诈骗亿元离境 公安部发红色通缉令

2013年10月12日 16:04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7月26日,苏州市公安局留园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苏州龙亿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骗了1亿多元后,老板黄小伟、吴军携款潜逃了。

  据悉,2011年,李仁在龙亿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了一辆用于出租的别克汽车,直至2013年3月,他几乎每月都能按时收到汽车租金,今年春天后再未收到租金。直至7月,他发现自己投资的那辆车竟在车市等待交易……一石击起千层浪,面对人去楼空的龙亿,300多名投资人幡然醒悟:这是个集资诈骗团伙!

  经公安调查,龙亿公司虚构出汽车租赁项目,三年来诈骗了317人,涉及金额1.04亿元。目前,公安部已针对该案发出红色通缉令。

  “稳定收益”的诱惑

  周田是徐州人,2011年,对投资理财一窍不通的她听说一个叫葛大华的朋友在做龙亿公司的租车业务,每个月能收到七千多租金,利润很可观。

  在这个朋友的介绍下,两人走进了门面并不起眼的龙亿公司。接待他们的正是老板黄小伟。黄小伟称,为了合法租车,所有车辆必须登记在公司名下。为此投资人需在公司陪同下购买一辆汽车,以公司名义上牌。其后,投资者支付汽车全款,获得车辆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由龙亿公司和投资人签订挂靠协议实现的。

  随后,黄小伟拿出了一份盖着公司印章的挂靠协议,龙亿公司负责车辆的租赁业务,合同期三年,每月支付车价3%左右的租金。三年后车辆会被公司按照折旧市场价格回收。

  周田心算了一笔账,假如自己买辆20万元的车,每月可拿到6000元租金,三年共可收入21.6万元,其后车辆折旧可卖出约12万元,总收入33.6万元。太划算了,三年利率约有70%呢!一心想赚钱的周田立刻就拍板,决定投资。签了合同,付了车款25万元。

  案发后,周田第一个想到的人是介绍人葛大华。其实,葛大华早就坐不住了,他介绍了三十多人投资,自己还投资了三辆车,这两个月光接被介绍人的催租电话都已经手软。这时,他们才猛然发现被坑了。

  无许可证曾被罚四次

  2008年,龙亿企业服务管理公司成立,发起人是黄小伟、吴军和徐飞,营业执照上有汽车租赁业务。成立后,公司在主营洗车业务的同时,确实踏踏实实地从事过汽车租赁,最多时有十来辆由投资人投资的车用于跑业务。葛大华正是其中的一个投资人,2011年,汽车租赁三年期满,他平白赚了近二十万元,又追加了三辆车。

  但苏州运管处证实,龙亿公司无汽车租赁业务许可证,曾被运管处处罚四次。为了撑起汽车租赁账面,方便开发票和交税,黄小伟找来自己做汽车租赁生意的表弟作为股东,将其业务挂靠在龙亿。

  2010年秋,黄小伟就把汽车租赁业务积累的1400万元圈进了酒吧投资中。哪知一年后,酒吧就因经营不善,不得不以80万元低价转让。2011年底,黄小伟又投资了一个沙金矿,并增资近两千万元,这笔钱也很快打了水漂。经手人徐飞这才发觉,所有项目的资金源都是汽车租赁。

  汽车租赁怎么能赚这么多钱?徐飞向警方交代了其中的黑幕。

  “汽车租赁”中的黑幕

  由于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黄、吴二人想到用汽车租赁圈钱。具体流程是:找一个新的投资人买一辆新车,以龙亿公司的名义上牌照,挂靠在公司,签订租车协议,以车辆落地的基价为准,公司收取每年一个月的租金,三年为期限,投资人每月获取固定的回报,另外公司支付介绍人一个月的租金为报酬。为吸引更多的人介绍投资者,公司签订合同的经手人可以获取每份合同一万元的报酬,同时公司会以同一辆车再寻找多名投资人签订挂靠协议。为了取信投资人,公司制作假的租车协议或包车协议,出示给投资人看,让投资人相信车辆有正常的租赁业务。而事实上在签订多份投资合同后,公司便将车抵押他人,以原车价的60%换取现金,并出具借条,这些车并未投入租赁业务,很多一直停放在停车场里,一放就是三年,崭新的宝马、奥迪落满灰尘。

  2013年春天,徐飞帮助料理汽车租赁业务,“这时候资金链已经彻底断裂,公司拖欠了大部分投资人近十个月租金,我每天接的业务电话有几百个,每个都是要钱的。”

  在投资人讨债上门的多重压力下,徐飞只好按照吴军所教的上述办法,忽悠更多的投资人上钩。吴告诉他,拿新投资的钱补前面的缺,每月正常支付大家租金,不让同一辆车的不同车主碰头就没事。

  但此时的窟窿已经大到填无可填,新吸收的投资人有限,为临时补上租金,龙亿公司开始大量出售二手车。据二手车销售商李中华说,仅今年7月,龙亿公司就一次性开来了十一辆车,全部现场交易过户,获现金两百多万元。

  公安部发出红色通缉令

  早料到空手套白狼会有崩盘的一天,黄小伟做好了出逃准备。因土耳其同中国没有引渡条约,且自己有朋友在当地,黄小伟决定逃亡土耳其。今年3月到7月,他多次前往上海一旅游公司,为吴、徐二人及自己、家人办理签证。

  7月16日,黄小伟带着家人离境。

  7月26日,也就是群众报案的同一天,吴军发觉事态暴露,仓皇出逃。

  四天后,徐飞落网。

  目前,公安部已针对该案发出红色通缉令。(文中人物系化名)

  龙亿公司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非法吸收不特定对象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回报。但实际上,他们既不销售商品,也不提供服务,很明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一步看,其中二人携部分款项出逃,他们对非法集资的欠款有非法占有的明确目的,因此,检方以集资诈骗罪对三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龙亿公司正是利用了投资人急于获利的心理,与投资人签订标明车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等信息的挂靠假合同骗取信任,当大家接触到类似回报率比存银行高,投资风险比股市牢靠的投资方式,一定要谨慎。(通讯员 张安娜 记者 陈菲 )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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