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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山“1·1纵火案”将开审 纵火犯或判死刑

2013年10月14日 10:18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离今年元旦萧山瓜沥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大火(本报曾作报道)过去已有10个多月。直到现在,人们依旧在缅怀尹进良、尹智慧、陈伟三名救火牺牲的消防战士,而纵火女子李丽娟将为此接受公审。

  来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院将于明天在1号大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李丽娟放火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49岁的李丽娟是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员工。去年12月份,她因工作岗位调整、工作琐事等原因与同事产生矛盾,遂滋生了放火报复的念头。

  今年1月1日凌晨,李丽娟翻墙进入公司,来到工厂三楼包装仓库内,用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点燃了仓库内的一堆纸箱。

  起火后,人员被及时疏散,但因大量易燃物品的存在,火势迅速蔓延。大火导致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的厂房、机器设备、库存原材料、生产产品等全部损毁,经济损失超过六千万元。在大火扑灭过程中,尹进良、尹智慧、陈伟三名消防战士牺牲。

  经公安、消防等部门全力调查,断定此次火灾系人为纵火。1月3日,李丽娟被带回公安局后,很快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李丽娟为泄愤而放火,致使多人伤亡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第三天,李丽娟就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刑拘,1月16日被逮捕。据法律规定,如果检察机关指控李丽娟放火罪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李丽娟最高将面临死刑判决。(记者 陈洋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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