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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21条”加强执法为民

2013年10月14日 10:5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在嘉定区检察院举行《上海检察机关加强执法为民工作21条》(下称《21条》)出台新闻发布会。而嘉定区检察院的几间各具特色的“房间”吸引了记者们的注意:里面布置了测谎仪、单向镜面玻璃等只在影视大片中见过的器具。

  该院检察官介绍说,这些“看得见”的听证宣告室、办案区综合管理平台等七大功能区块各司其职,公开透明,是他们执法办案方式转变的重要场所。

  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办案方式,加强执法为民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上海市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了《21条》,将各项探索加以总结提炼,进一步推进执法活动规范、公开、透明。

  《21条》从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检察职能、转变执法方式、改进执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执法为民工作作出部署。其中要求通过在专门司法办案场所进行逮捕必要性、刑事和解、抗诉申诉公开听审,不起诉公开宣告等,以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公正“看得见”。

  发布会当日,在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听证室里,《21条》出台后首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正在进行。今年4月清明,外来媳妇李某在家中祭奠已故丈夫时,与同住的妯娌赵某发生争执造成赵某轻伤。今年7月,该院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并履行了和解协议。听证会上,侦查机关、辩护律师、廉政监督员、被害人等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该院副检察长宣布将各方意见交检委会讨论后再决定是否不起诉。(记者 赵信 林中明 通讯员 徐蕾蕾)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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