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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收割机 致2岁儿童惨失手掌获刑

2013年10月14日 11:0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金城江村民石富驾驶收割机作业时不慎绞断2岁儿童手掌,致其五级伤残。近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石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1月2日,刘秀英聘请石富驾驶收割机到金城江区河池镇大卢村长好屯一地名为“高峰”的自家田里收割稻谷。刘秀英的女儿罗小云背着2岁6个月大的孩子小淇淇到田里帮忙,罗小云让小淇淇坐在田里的米袋上就去干活了。小淇淇在大家都未注意时自己跑到田里玩,石富在收割作业时也未注意观察周边情况,不知小淇淇走近收割机,就在这时小淇淇的左手掌被绞进了收割机的后部齿轮和链条,而石富还未察觉。经多人喊叫,石富停下收割机才得知小淇淇受伤,于是拔打了120急救电话。

  小淇淇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伤处被截肢。经河池市一品司法所鉴定:小淇淇伤残程度为五级伤残;伤势损伤程度为重伤。

  另查明,石富系无证驾驶收割机,为方便作业,石富还将收割机转动链条的盖板私自拆除。公安机关于2012年12月3日对本案立案,并两次传唤石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判决宣告前,经金城江区人民院组织调解,被告人石富及其家属按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富私自拆除收割机转动链条的防护措施,无证驾驶收割机在作业时,未尽安全操作防范,由于过于自信自己有多年的驾驶技术和收割稻谷经验的情况下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在本案案发时,被害人小淇淇约两岁六个月,是未成年人,由于其监护人监管不严,导致本案的发生,监护人对本案的起因有严重的过错,对此,对被告人石富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后,被告人石富及其家属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告人石富也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为化名) (记者王勇 通讯员王川、伍春艳)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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