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因爱犬丢失与邻居争吵 心脏病发倒地死亡
爱犬丢了,主人与邻居为此争吵,心脏病发,一口气没上来,丢了性命,留下妻子和智残的儿子,这日子可怎么过?这对母子把邻居夫妇告上法庭,前不久,红桥区法院一审宣判,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导致原告亲人死亡的诱因,判令被告承担一成的责任,赔偿原告56000多元。
事情发生在红桥区一片平房区。原被告家住邻居。张家三口,儿子有些智力残疾,李家有两口,三年前租住到这个院子。两家人关系本来和睦,处得像一家人一样。后来,张家养了一条黑色美卡狗,李家的大哥就经常求张家大哥给他拿去配条狗。张家大哥舍不得,说自家这狗还太小。
张家大哥有心脏病,以前做过支架手术,每年都得去医院住院输液。去年6月,他又去住院。此间,李家嫂子把张家的狗带走了。半月后,张家大哥出院后问李家要狗。李家嫂子说狗送人了,去问过,狗丢了,李家大哥说赔他一只红的。张家大哥不愿意,就要自家那只黑的。7月20日上午,李家大哥约张家大哥去千里堤早市买狗赔礼。张家大哥不在家,其子去的。可卖狗的说,现在美卡很少,问别的品种行不行。想着还是要老爸决定,这事就先放下了。
中午11点多,张家大哥念叨“他们家看来不惦记赔狗了”,之后到院子里跟李家大哥商量赔狗的事。这时,李家媳妇出来催丈夫赶紧去买狗,别因为这点儿事没完没了。这边张家大哥继续和李家大哥说赔狗的事,说着说着就着急了。张家大哥回到家后突然倒地,儿子给喂了心脏急救药,打120急救电话,送到医院时,人已经死亡。
关于狗的去向,还有争议。张家说,是李家趁人不注意偷走的。李家说,是张家嫂子求他们带走的,说家里有病人,照顾不过来。官司打到法院,李家人未出庭,法院缺席审理,判令被告承担一成的责任,赔偿原告56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