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建构适应全媒体时代政法新闻宣传观

2013年10月14日 11:1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随着博客、微博客、手机等新媒体的兴盛和普及,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全媒体时代。全媒体时代与我们习以为常的传统媒体独大的时代、新媒体崭露头角的时代有天壤之别,然而,观察和分析近几年情况,我们发现,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与全媒体时代的新形势新挑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相符合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我们不仅要针对普通政法干警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各级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主管新闻宣传报道的领导干部,各政法机关宣传部门的同志,以及政法新闻从业人员,也要自觉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努力建构适应全媒体时代需要的政法新闻宣传观。

  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不适应全媒体时代的主要表现

  政法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循新闻传播规律,不能超越必要的限度(包括适当的力度、恰当的频度、合适的角度、妥当的时间长度,等等)。这一点,在传统媒体时代是一种基本要求,在全媒体时代则更加重要和紧迫。

  然而,在当今现实生活中,违背新闻传播规律,不恰当地使用传播手段进行宣传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些现象在政法新闻宣传领域的表现,大致有以下一些方面:

  宣传报道主题机械重复。有的政法机关新闻宣传部门在拟定宣传计划时,只确定一个主题,要求在同一时间按照同一步骤同一方式推进,而不是根据不同受众、不同宣传对象的不同需求进行分层分类规划。

  宣传报道内容相似雷同。在宣传某一政法先进人物或报道某一政法单位典型工作经验时,忽视该干警、该单位、该工作的个性特征,忽视现实生活的丰富多彩,忽视全媒体时代各类传媒千差万别的个性,对宣传报道活动划定许多条条框框,设定许多禁区,造成最后传播出去的内容相似雷同,让受众有千篇一律之感。

  宣传报道素材刻板陈旧。在为某项宣传报道活动提供素材时,有的政法机关宣传部门不是根据与时俱进的原则提供富有新鲜感、时代感的材料,而是简单地照抄照搬,按照陈旧的标准收集和提供宣传报道素材。

  宣传报道策略“狂轰滥炸”。有的政法机关以为,新闻宣传就是灌输,就可以不问时间、地点、对象地“狂轰滥炸”,只要有充分的版面、充足的时段作保证,按照既定计划就确定的某一个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效果就达到了。

  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不适应全媒体时代的现实后果

  在开展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忽视或违背新闻传播规律,不仅达不到应有的宣传效果,还会引发一些负效应。

  认知疲劳。错误的宣传方法由于宣传报道主题机械重复、内容相同相似、素材陈旧刻板,带给受众的单调枯燥感觉十分明显,特别是各类媒体就某一项政法活动进行狂轰滥炸式的宣传报道,使受众对宣传主题失去了新鲜感和兴趣,很容易产生认知疲劳、厌倦心理。

  逆反心理。一些宣传报道给受众的往往是一些生硬的说教、空泛的道理、高大的形象,甚至为了保持被宣传主体的完美而遮掩缺点、虚构情节、泯灭个性,脱离了实际情况和现实生活,对此受众很容易产生一种逆反心理。

  信任危机。开展政法宣传工作,必须牢固树立阵地意识,但强调阵地意识不能自以为是地以为传统的新闻宣传工作或“过度宣传”就是坚守阵地的最佳方式。依然长时间以机械的方式同步进行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的宣传,会使主流媒体的新闻性、可读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在普通受众中的信任度也就随之降低。

  资源浪费。传统的政法宣传工作强调的是规模和强势,看重的是数量和频度,致使同一时间就某一项宣传主题投入的报刊版面、广播电视时段、网站页面数量相当巨大,又由于不讲究宣传策略和方法,使这些报刊上的文章少人问津、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率低、网站页面浏览量少,宣传效果相当一般甚至产生一些负面效应。这无疑是对新闻宣传资源的极大浪费。

  成本虚耗。一项政法宣传活动,从主题确定、计划制订、组织落实,需要大量的智力、人力、物力,如果不进行宣传效果的预估,不问对象目标地开展狂轰滥炸式宣传,不计成本地进行“过度宣传”,不仅达不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而事倍功半,甚至一无所获,导致徒耗成本。

  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不适应全媒体时代的观念因素

  一些同志的媒介素养跟不上形势,固守传统的政法新闻宣传工作方法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深刻的历史根源和复杂因素的。其中,最核心的根源有两条:填鸭式的灌输论和运动式的思维观。

  一是填鸭式的灌输论。灌输论者认为传者才是宣传中居于中心位置的人,认为通过我传你受、我打你通的单向传播,通过填鸭式的说教,就可以让受者完全接受传者的立场和观点。殊不知,在网络、手机日益普及的全媒体时代,受者所要接收的信息应接不暇,所要作出的选择也同样繁多。如果传者发出的信息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不能引起受者的兴趣和共鸣,那么受者会很自然地予以拒绝,所谓的传播效果(宣传效果)当然就无从谈起。

  二是运动式的思维观。所谓运动式的思维观,就是按照计划经济年代的思维模式,凡是举办政法宣传活动,多以大轰大嗡的运动模式来操作——关注宣传报道计划的无所不包,关注宣传报道人员的大量动员,关注宣传报道媒体的广泛参与,关注宣传报道过程的热热闹闹,关注接受新闻宣传者的规模数量。在此思维观下,宣传报道活动本身是否轰轰烈烈成为衡量宣传报道效果的主要标准,相反宣传报道所要达到的让受众接受观点的效果倒是退居其次了。

  在上述观念支配下,政法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考评体制对全媒体时代难以适应,呈现出僵化、落后的面貌。

  与时俱进,自觉提升媒介素养,建构全媒体时代的政法新闻宣传观

  如何摈弃僵化的填鸭式灌输论和过时的运动式思维观?如何革新传统的宣传观,建构符合全媒体时代要求的政法新闻宣传观?核心和关键是适应全媒体时代跨媒体、跨地域、跨时空、数字化传播的新要求,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媒介素养,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

  首先,改变“传者中心观”,树立“受者中心观”。传统的政法新闻宣传工作的最大弊端是以传者为中心,而不是以受者为中心。全媒体时代,是一个以人的需求和自由为中心的时代,这与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一切发展都必须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目的是一致的。政法新闻宣传工作要适应全媒体时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作为政法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时刻把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新闻宣传工作的首位,时刻把受众的利益和感受放在政法新闻宣传工作的中心环节。贯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法新闻宣传工作,在宣传的所有环节都以受众能否接受、如何接受作为标准。

  其次,改变单向思维观,树立多元思维观。传统的政法新闻宣传工作方法固守单向思维,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全媒体时代纷繁复杂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树立全局观念,多元思维,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宣传报道对象看,在制定宣传计划时必须全面考虑传者和受者的关系。开展政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不能光考虑传者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同时必须考虑受者的能动性和接受性,尤其要从受者的角度出发制定和实施宣传计划。从宣传报道内容看,必须对宣传报道主题和观点反复全面地权衡。从宣传报道方法看,要综合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进行传播,不能墨守成规,而是要大胆创新,适应全媒体时代受众利益多元化的不同心理进行分层分类、有感染力、吸引力的宣传报道。

  第三,改变单一传播观,树立全媒体传播观。传统的政法新闻宣传工作方法的突出特点是不考虑现实生活的丰富多彩,而只是自顾自地制定单一的工作计划去机械灌输,简单重复,缺乏个性和新意。适应全媒体时代,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必须讲究政法新闻宣传工作的协调性,牢固树立尊重个性、包容多样、和衷共济的观念。要充分考虑到全媒体时代各类媒体的差异性,针对不同的载体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宣传报道主题和宣传报道手段,进行分类定向的传播。同时,在宣传报道过程中,要把握合适的力度、准确的角度、恰当的频度、适当的长度,使各类媒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共同演奏一曲多音部并存、多乐器齐鸣、和衷共济、和谐共处的大合奏。

  第四,改变运动式宣传观,树立战略性宣传观。传统的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一大缺陷是太习惯于搞运动式战役,寄希望毕其功于一役,而认识不到宣传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持之以恒的工作。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政法宣传工作同样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政法宣传工作的可持续性,要求我们既要善于完成各类突发、重大、应急事件的宣传任务,也要善于完成那些不能立竿见影、需要润物细无声的长线工作。既要重视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也要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和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引导和关注。要求我们在政法宣传工作中不讲过头话、办过头事,要做到实事求是,着眼长远。同时要坚持改革创新,要在继承和发扬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一句话,战略性宣传观是一种全景式的宣传观,要求我们不仅要制订应急的、具体而微的、点对点的短期宣传方案,也要制订切实可行、关乎一个时期一个领域发展的中期宣传计划,而且还要制定着眼长远、着眼整体、谋划全局的长期宣传规划。

  构建全媒体时代的政法新闻宣传观,是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是一个迫在眉睫、关乎全局的课题。各级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政法机关宣传部门的同志,以及广大政法新闻从业人员,只有积极因应全媒体时代的发展形势,自觉提高媒介素养,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才能确保我们的政法新闻宣传工作与政法工作协调一致,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频共振。(李雪慧)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