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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大V禹晋永合同诈骗案二次开庭 北大否认其学历

2013年10月16日 09:3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禹晋永涉嫌合同诈骗案昨天在海淀法院二次开庭。这一次,禹晋永的个人学历成了控辩双方“较真儿”的焦点。

  此次开庭,由禹晋永律师出示证据开始。而律师最先出具的,是备受争议的有关禹晋永的个人学历。

  “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是真实的。”律师称,该学校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合法注册的院校,经法律许可,可以在1998年至2002年颁发博士学历。蓄着胡子的禹晋永,捋着胡子频频点头,补充说:“我的业绩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

  针对禹晋永学历的调查,公诉人也有备而来。“经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实:美国西太平洋大学未在联邦教育部和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数据库中查到,应不在我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受理范围内。”

  “美国是个联邦国家,西太平洋大学属于州立大学,在联邦教育部查不到很正常。”律师称,禹晋永的该份学历经公证已经得到中国驻洛杉矶领事馆的认可。

  公诉人又亮出从北大取得的书面证明: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查询:北大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没有姓名为禹晋永的人。北大继续教育部倒证实禹晋永确实在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在北大做访问学者,不过该部解释“访问学者”的定义后,打破了这一头衔的光环——国内访问学者只是在北大学习、培训的普通学员,学习费用自理,学习期间不享受任何教师或学生待遇,证书也属于非学历证书。

  “在北京大学求学就是一种成长经历。”律师的这番解释,引来旁听席阵阵笑声。

  经过一番唇枪舌剑,控辩双方还就合同诈骗事实部分展开交锋。

  公诉人总结说,禹晋永先是通过违法手段骗取梁山政府的土地开发项目,然后在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展开招标,诈骗竞标单位的保证金,其中,本案受害单位北京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骗走52.2万元。“根据刑法规定,该案诈骗金额属于特别巨大,应该判处禹晋永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高健)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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