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血手印“揪出”抢劫杀人嫌犯 被判死缓
1995年,郸城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现场留下一个满是血的手电筒。嫌犯落网后,此案又两次被发回重审。最终,从手电筒上提取的血手印被鉴定出和其中一名嫌犯手印吻合。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人死缓、无期徒刑。其中一人不服,已提起上诉。
18年前
烟酒店老板在店内被杀
1995年12月10日晚8时许,郸城县一个烟酒小商店的老板刘某在店内被杀。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烟酒店里的一些钱物被逃离的凶手带走,现场有助于后期侦查的只有一个沾满血迹的手电筒。
经初步侦查,此案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警方从这个手电筒上提取了一个血手印,但受制于当时的侦查技术,这个血手印并没有让警方获取更多的有价值的线索。多年过去了,被害人家属多次求助,可案子还是未能破获。
9年前
收到举报信,嫌犯落网
2004年5月,周口警方收到安徽一地市法院转来的一份举报材料,举报人是因涉嫌在当地一起抢劫案中杀人的郸城人李铭顺。
举报材料称,1999年,在刘某遇害地的某村,杨某被人在抢劫中杀害,行凶者叫陈佳林。警方串并案侦查,发现这两起案件的性质和侵害目标高度相似,决定抓捕陈佳林。
2004年7月2日,陈佳林被捕,他主动交代了伙同赵英杰抢劫杀害刘某的事实。
陈佳林称,遭刘某反抗后,他用随身携带的手电筒猛打其头部,赵英杰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刺伤其胸部,致刘某死亡。二人抢得一些钱财后迅速逃离现场并化名潜逃,匆忙中将手电筒遗忘在了现场,并将刀子扔在了逃跑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