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法院尚未答复云南性侵女童案二审审理方式和时间

2013年10月16日 13:4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被害人的母亲刘作群走出昭通市检察院。

  最近一个多月,昭通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小玉(化名)一案持续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该案“主角”郭玉驰在网络和坊间均成为千夫所指的新闻人物。昨日上午,被害人小玉的母亲刘作群终于看到了为被害女儿维权的一丝希望与曙光:经过上诉,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出具了《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与《刑事抗诉书》,认定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提出3条抗诉理由,并就该一审判决依法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网络上在普遍赞许当地尊重法律和民意的同时,也质疑一审中是否存在“错判”“乱判”行为,呼吁调查有无公职人员徇私枉法的情况。

  案件进展

  昭通检察院昨日正式提出抗诉

  昭通中院还没有确定二审时间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憔悴不堪的刘作群女士与代理律师、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的陈维镖律师一同走进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领取了该检察院作出并盖有公章的两份书面材料,分别是《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2013昭市检查申复通1号)与《刑事抗诉书》(2013昭市检申刑抗1号)。当天上午11时10分,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出来后,刘作群脸上露出了一丝宽慰的笑容,长舒一口气:“看来,我为女儿讨公道有点希望了,真是苍天有眼哪!”

  晚报记者看到,上述两份书面材料均显示:“大关县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郭玉驰作出的一审判决(2013大刑初字第44号)量刑明显不当,未充分体现《刑法》第236条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的规定,未能体现罪罚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刑法》第243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一审判决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请求依法判决。”

  “按法律程序,不管是昭通中院开庭审理还是发回大关县法院重审此案,二审审理答复须在最近10天内。”昨晚7时50分,陈维镖律师介绍说,当天上午,他去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给出了这样的答复:“需要再研究一下,会尽快确定并告知审理此案的具体时间。”

  抗诉理由

  一审判决并未能从重处罚被告人

  被告人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恶劣

  在昭通市检察院出具的《刑事抗诉书》里,详细列举了3个方面的抗诉理由和事实。

  抗诉理由一:一审判决未依法对原审被告人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大关县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未能体现刑法对“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应按强奸罪从重处罚”的规定。

  抗诉理由二:原审被告人作案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 郭玉驰在回家途中看见被害人(小玉)后遂起奸淫被害人的意图,因被害人哭闹而将对方抱回原处。随后,郭玉驰仍未放弃奸淫被害人意图,再次将被害人强行抱回其位于大关县扶贫办家属区2栋401住处的卧室,将被害人按在床上实施奸淫,直到被害人哭喊后才叫对方提着裤子、赤裸着下半身离开住处,属于犯意坚决,且奸淫对象年仅4岁,无任何自我保护能力,可见郭玉驰犯罪动机卑劣。

  抗诉理由三:原审被告人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影响恶劣 郭玉驰属国家工作人员,还是一名有着大学文化的50岁正科级干部,其奸淫4岁幼女的行为严重违背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家属期望

  希望依法从重处罚强奸案被告人

  待该案尘埃落定后搬到外地“避嫌”

  “希望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强奸我女儿的郭玉驰,并判处郭玉驰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昨日下午1时40分,刘作群女士说。

  “唉,女儿出事后,我们一家人承受了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压力。等这起案子结束后,我们打算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不让女儿长大后知道会让她自己心痛一辈子的‘这种事’。”刘作群女士坦言,大关县城本来就不大,这桩案子又比较引人关注,每天不时有人来她所开的理发店门前转悠询问,女儿小玉也会被玩伴询问“事发经过”。同时,夫妇俩整天为这起案子忙前忙后,根本没时间和心思经营理发店,一家人的收入来源就这样被戛然而止了,“真不晓得今后的日子该咋个过”。

  记者 申时勋 易科彦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