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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留下自家地址 警察找上门连窝端

2013年10月16日 14:30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家住邕宁蒲庙镇的颜某为找“快钱”从他处买来毒品贩卖,从中赚取差价牟利。为方便买家拿货他居然胆大地给买家留下详细家庭地址,不料买家被抓后供出他的地址,警察按照地址找上门来人赃俱获。10月14日,邕宁区法院对此案审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颜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颜某是邕宁蒲庙龙岗村人,在龙岗大道边上有一栋自建的房子,日子过得还不错。颜某了解到,村里有一些青年人染了毒瘾,他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今年5月份起,他想办法从他人处买来毒品“K”粉出售,赚取差价牟利,一个月内卖出了好几小包“K”粉,“生意”还不错,这让颜某心想着要大干一场。

  6月22日22时许,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民警在新兴街步行街某KTV门口盘查时,发现刘某携带3小包“K”粉,当即扣留。刘某交代出向其出售毒品的人是颜某,为获从轻处罚,刘某告诉民警,颜某为了扩大业务量,还特意留下了详细地址,便于买主随时取货。随后,在刘某带领下,公安人员包围了位于龙岗大道边的颜某家,并当场在颜某家中搜出尚未售出的毒品“K”粉5小包。经鉴定,扣押的20.7克“K”粉中均检测出氯胺酮。

  法院审理后,认为颜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非法贩卖毒品氯胺酮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颜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法院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郑芳 通讯员 赵高超)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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