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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接通司法“地气” 革除“四风”陋习

2013年10月16日 14:3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近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活动的主要任务要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当前,“四风”问题在司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形式主义导致官僚主义的变异,官僚主义又助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蔓延,“四风”交叉感染,形成恶性循环,日益成为滋生司法腐败的温床。归根结底,“四风”都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腐朽思想所衍生。一个法院、一支队伍、一些领导,是否存在这四股“歪风”,谁最有发言权?当地人民群众和单位的普通干警。只要一接地气,这些问题便可看得一清二楚。因此,深入群众,“接好地气”,是革除“四风”陋习最为有效的工作方法。

  接通地气,要在提高群众意识上下功夫。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基。只有从群众中汲取司法智慧,才能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司法改革的发展。思想上尊重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自己的感情、利益和命运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用足用好人民赋予的司法权;感情上贴近群众,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当成亲人,工作中多做换位思考,多为当事人着想,多考虑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作风上亲近群众,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与群众沟通,用群众看得惯的方式开展工作,放下架子、摆低姿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访民情、知民意、解民困、暖民心。

  接通地气,要在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我们的工作方向。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观念只有化为真真切切的司法行动,才能迅速提升司法公信力。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效率和质量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规范司法行为,大力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廉洁问题。当前,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与群众生存和基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民生问题是事关人心向背的根本性问题,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法院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一方面,在裁量权的运用上,生存权利要优先于发展权利,民生权益要优先于非民生权益。另一方面,要注意解决群众的诉讼障碍问题。

  接通地气,要在畅通社情民意上下功夫。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的愿望日益强烈,要破除司法的神秘主义和关门主义,按照科学、有效、便捷的要求,畅通社情民意沟通表达渠道。一是建立面向群众的司法决策征求意见机制、工作整改情况反馈机制,增强制定司法政策、谋划司法改革的科学性、广泛性,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和信任。二是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立案信访场所保障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作用。四是建立深入基层倾听民意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中最有发言权的就是人民群众。只有接通司法“地气”,才有刹住四股“歪风”的真底气。能否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检验革除“四风”陋习以及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试金石。目标对了,标准明了,才能指导和推进人民司法的各项工作,否则,就会使我们的工作偏离方向、失去重心。

  革除“四风”陋习,首要之务要对思想之尘来个大清扫。作风不正源于思想上的“尘埃”。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既红红脸、出出汗,又加加油、鼓鼓劲,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确保司法的人民性。引导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确保司法为民观念入脑入心。二是强化公正意识、使命观念,维护司法公信力。要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和提升公信的基石,引导法官要敢于坚持原则,不唯书、不唯上,只唯法,培育为民司法和公正司法的浩然正气。三是强化严格自律、公正操守,确保司法的廉洁性。当前,特别是要严格党内生活锻炼,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要牢牢把握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坦荡做人、谨慎用权。

  革除“四风”陋习,关键是要对作风之弊来个大整治。教育活动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作风之弊除没除。要围绕在为民、务实、清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灵魂深处,认真查摆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决不闻过则过、避重就轻,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的司法突出问题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特别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以作风转变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目前,要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对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营利、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在少数干警中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衙门作风,及时发现和查纠“庸懒散奢”等官僚作风。

  革除“四风”陋习,重点要对制度之缺来个大检修。根除作风之弊,根本还在制度。要重点检视制度上的漏洞,提前着手、谋划建章立制工作,对司法作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行之有效的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尽快修改完善,实际工作需要但尚未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健全岗位目标考核为重点的司法责任体系,完善审判质效评估、法官业绩考评机制以及错案追究制度,切实促进司法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坚持公平竞争、奖勤罚懒和责任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构筑科学、公正的选拔用人机制,不让老实人吃亏,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回避等制度,增强机关活力。三是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在内,通过纪检监察约束机制有效规范干警的行为作风,对违纪行为人实施零容忍,严格纪律。对外,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的监督。四是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将司法过程、司法结果全程公开,特别是完善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是促进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克服走过场、搞形式倾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主生活会,培养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作者系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宗仁)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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