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驾驶无牌车被查 顶交警疾驰400米获刑5年

2013年10月16日 15:1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李某在二环路上驾驶无牌轿车,遇到执法检查时强行闯卡,撞击并拖带交警疾驰400余米并与出租车相撞。交警被甩至二环主路上。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李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2年8月7日9时许,李某驾驶一辆黑色无牌奥迪由西向东行驶至东城区南二环景泰桥时,发现交警正在检查。李某突然强行闯卡,先将交通民警杨某撞倒在地,又将民警梁某撞倒在其车前盖上,并顶着梁某,从最内侧车道连续并线至最外侧应急车道,继续行驶400余米。

  当时二环路上的车流较为密集,李某拖带交警,以五六十公里的时速行驶,后与一辆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将民警梁某摔出,导致他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偏重)。李某案发后开车逃逸,后主动投案。

  在庭上李某辩称,他没有主动开车撞人的故意,在与出租车碰撞之前民警趴在车上也没受伤,其行为应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二环主路上驾驶未悬挂牌照的机动车,为逃避交警执法强行闯卡,在驾驶视线严重受阻的情况下,其仍拖带交警在二环主路连续并线至最外侧应急车道行驶,危险性极高。事实上,其车辆在急速行驶中也确实追尾了前方出租车,交警被甩至二环主路,出租车上的乘客受伤,同时引发后车纷纷紧急制动,险些造成更大交通事故。李某对其行为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最后判决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记者 王蔷 通讯员 石魏)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