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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亿 千余人受骗

2013年10月17日 09:2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涉案1.7亿元、受害人达1000余人,昨日,广东怀集县桥头燕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另有约240名上当受骗的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怀集县桥头燕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岩公司”)是1996年成立的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0年5月在广州市成立了华宫分公司、广良分公司、国际分公司等3间分公司。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间,燕岩公司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上述3间分公司为主要营业点,采取推销认购燕窝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承诺客户认购燕窝的可委托该公司再高价出售,公司在一定期限后返还客户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

  通过该种方式,燕岩公司共从1000多名客户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800多万元,造成客户损失7200万元。根据审计报告,燕岩公司共从周某某等千余名被害人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亿元。

  昨日的庭审中,涉案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4名被羁押的被告人:林桥生、欧平华、谢壮武、陈智彬到庭参加庭审。庭审中,被告单位燕岩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孔祥斌及被告人林桥生等4名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笔者从越秀区法院了解到,原东山区人民法院及越秀法院在2004年、2006年、2012年曾就本案立过3个案号审理燕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燕岩公司就本案的部分犯罪事实早在2006年就被认定为单位犯罪。此次因公诉机关补充指控了新的犯罪事实故再一次开庭审。

  法庭围绕上述多个焦点问题,展开调查,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岳岩)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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