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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特重度烧伤监护人避责 专家吁完善制度漏洞

2013年10月17日 10:3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2岁女童特重度烧伤 监护人竟集体避责

  父母杳无音讯、爷爷奶奶在外打工拒绝返回,安徽临泉一名2岁女童特重度烧伤却遭遇亲人漠视引发广泛关注。近年来,儿童被遗弃、遭虐待事件接连曝光却一再发生,公众不禁要问,未成年人保护为何一直在提却仍然滞后?未成年人监管机制是否存在漏洞?未成年人的监管之责到底应该由谁来负?

  2岁女童遭遇特重度烧伤竟无人签字手术

  10月8日,安徽省临泉县人民医院接到急救电话,一名2岁女童不慎跌入正在燃烧的秸秆堆内,伤者送至医院后,经过诊断,烧伤面积达36~40%,属于特重度烧伤,并患有低蛋白血症,出现休克、电解质紊乱症状。

  当需要给女童做手术时,院方却发现这名女童的身边只有一名不识字的76岁的太奶奶,怎么也联系不上她的父母和祖父母。这名女童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入院登记上只有她的小名“妞妞”。

  无奈之下,医院只能通过妞妞所在行政村联系其监护人,但均告失败。最终,只能由院方负责人签字为妞妞做了手术。

  原来,今年10月8日,妞妞的太奶奶贺桂芝带着妞妞骑着三轮车回家,由于途中烟雾太大无法看清,不慎跌入路边正在燃烧的秸秆堆里,幼小的妞妞被救起时全身已经大面积烧伤。

  而由于创面大,且烧伤度数深,易致脓毒血症,手术后妞妞仍面临着生命危险。“目前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治疗,脸部和下体烧伤严重,最重要的是防止感染。”临泉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王晶宝告诉记者,入院至今院方一直试图联系妞妞的家人,但始终无果。考虑到妞妞的家庭情况,医院目前为妞妞免费治疗。

  父母杳无音讯 祖父母拒绝返回

  记者了解到,今年2岁的妞妞家住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大徐行政村,在她出生前,父亲陈安春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孙艳红怀孕期间,陈安春也一直未曾回家,直到妞妞出世,家中都无法联系上陈安春。妞妞3个月大时,母亲孙艳红离家出走,再也没有了音讯。

  妞妞不到1岁时,爷爷和奶奶也离开家,去了内蒙古打工,此后再也没有回来,只留下76岁的太奶奶贺桂芝以种地维持一老一小的基本生活。

  大徐行政村的村委主任陈健昌告诉记者,陈安春曾悄悄返回村里一次,将户口迁至云南,原因是要在云南结婚,估计以后也不会再回来认孩子了。在妞妞烧伤之后,陈健昌曾多次联系陈安春,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妞妞的远方表叔韦洲是除了太奶奶之外唯一来到医院的亲属,10月8日,他曾打通过孩子爷爷陈立彬的电话,电话里,陈立彬表示孩子父母都不管、他也不管之后,就再也不接电话了。

  父母的遗弃,亲人的冷漠,让不少关注此事的网民感到愤慨。微博网友“繁华落幕”说,父母作为监护人就应该尽到监护的义务,法律就应该严惩这些不负责任的父母,防止这类事件一再发生。也有网友表示,这也反映了国家救助制度的不健全,为什么没有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收养这些无人照顾的小孩呢?

  专家呼吁未成年人监管制度漏洞亟待完善

  本该是躺在父母怀抱享受宠爱呵护的年纪,可两岁妞妞却被父母至亲绝情抛弃。从南京饿死女童案,到河南汝阳父母争吵扔孩事件,这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件背后,本该负起监护责任的父母却频频失责甚至成为伤害者。

  对此,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儿童工作部部长管少云告诉记者,根据今年全国妇联的调查统计,全国有205万的独居留守儿童,这个数字反映了父母作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

  “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是引导性的法律规定,比如要求监护人应当怎么做,但是却没有说明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应该怎么处理,比如变更监护人、比如送至福利院等,所以当监护人监管不到位、或者根本不履行监护职责时,我们没有更有力的手段来确保儿童的权益。”管少云说。

  “这起事件的父母双方实际上已经涉嫌构成遗弃罪。”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姚炜耀表示,这类儿童频频受伤的社会事件反映了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漏洞。他说,如果监护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遗弃罪等,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不够明确、操作流程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高。

  此外,我国法律规定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是不符合孤儿院、福利院的收养条件,姚炜耀认为,这对于这些父母“生而不养”行为的约束力存在一定滞后,可以借鉴国外的儿童福利监护制度,当儿童发生被虐待等事件时,由社工介入,法院判断是否剥离父母的监护权,并将无父母监护的儿童纳入国家监护范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至少可以确保未成年人基本的生存权。”(记者刘美子、周畅)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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