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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追潘粤明?伊能静告杂志造谣要求致歉并赔偿

2013年10月22日 10:5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演员潘粤明与妻子董洁被曝分手后,《卫视周刊》一篇文章爆料潘粤明与台湾女艺人伊能静“急重组家庭”,伊能静为此将该杂志主办方天津市报刊出版有限公司以及主管方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收回并销毁侵权杂志,公开致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据伊能静(原名吴静怡)起诉称,她是台湾著名艺人,荣获了“2006年度最具人气慈善大奖”、“最知性女艺人奖”等诸多奖项。今年8月15日,她获知,《卫视周刊》第32期的封面及第32、33页分别用醒目标题,并配以大篇幅图片刊登了一篇名为《离异产生共鸣——潘粤明伊能静急重组家庭》的严重失实报道。

  文中,被告在配图上以醒目的标题,诸如“嘴甜抢活干”、“彻夜留宿”、“百合花讨好准婆婆”、“微博示爱”等等,并用歪曲事实的旁白来妄图取悦读者,另一方面,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以“亲自候驾寄居潘家”、“片场结缘 失婚猛追”为标题,用较大篇幅进行了歪曲事实的报道和无中生有的分析、解密,极其严重地毁坏了原告以及潘粤明的名誉。原告曾公开发布律师正告函,敦促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但被告至今未采取任何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积极措施。

  伊能静认为,涉案文章完全无中生有、恶意捏造,已远远超出了“言论自由”的底线,同时背离了媒体本应恪守的职业操守,并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极其严重、难以挽回的伤害,须承担致歉、赔偿的侵权责任。

  昨天,伊能静的代理人称,明明是很多人的聚会却被说成是两个人的约会,文章还配上了戏中的照片。

  天津市报刊出版有限公司认为,该篇文章是善意的,文中有很多形容伊能静美丽大方懂事的内容,“但愿两人安安稳稳把新生活过好”是对两人善意的祝愿。而伊能静只引用个别词语认为侵权,却忽视了对她赞美的内容。

  代理人表示,涉案图文是由与该杂志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作者提供的,后杂志社进行编辑整理。因公众人物的感情涉及隐私难以核实,故只能依据照片和有媒体曾报道过的“旧闻”形成共识,即伊能静和潘粤明有可能存在新恋情。代理人认为,伊能静嫁与不嫁,都没有对其有褒贬之说。目前,他们已在新期刊刊登致歉启事。

  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则表示,出版公司是独立法人,该集团没有对出版物内容审核义务,不应担责。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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