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多次强奸女儿获刑5年 称因妻子在老家

2013年10月22日 11:0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49岁的刑满释放人员任某竟然以言语威胁等方式,多次强奸18岁的亲生女儿小艳(化名),小艳后将此事告诉哥哥,哥哥报警后,任某被抓获。近日,通州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任某有期徒刑5年。被抓后,任某竟称,因妻子在老家,而找小姐还要花钱,所以就和女儿发生性关系。

  任某是安徽省农民,小学文化,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4年刑满释放。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至今年3月11日间,任某在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地下室等处,以言语威胁等方式多次强行与其女儿小艳发生性关系。小艳称,任某威胁她说,如果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就让家里出人命,后她实在忍受不了,就把此事告诉了哥哥,哥哥打电话报警。今年3月15日,任某被抓获归案。

  任某曾在公安机关供述,其妻子在老家,两人关系不好,经常吵架。如果找小姐还得花钱,所以就强奸了女儿。受审时,任某对指控无异议,但辩称其没有使用言语威胁等方式,不是强行与女儿发生性关系。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使用胁迫手段多次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任某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宣判后,任某说自己不服,但未上诉。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