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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阜阳两村民被判刑

2013年10月22日 14: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10月8日,安徽阜阳颍上县迪沟镇村民谢守辉及彭洪臣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2年6个月。

  此案于9月23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法院开庭审理,10月9日宣判。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初,安徽阜阳颍上县迪沟镇政府雇的客车接谢守辉等10多名赴京上访村民回家途中,跟车送访人员魏立秋打伤村民庄兴南,客车回到迪沟镇新村西侧路口时,被告人谢守辉等村民以庄兴南被打为由拒绝下车,并打电话联系其他村民,被告人彭洪臣等人随后赶到现场。

  判决书称,现场村民在二人的鼓动下,拒不配合将客车交由派出所处理,并鼓动群众暴力阻碍公安机关疏导交通秩序。有证人证言称此事对正常交通秩序造成了影响。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主观上没有“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的故意,交通虽有影响,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目前,被告人已提起上诉。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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