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中国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超七成
中新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 郭金超 蒋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2日在北京说,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比2006年提高52%。
周强当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中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性质、地位、职责、选任、权利和义务等。
周强说,据统计,《决定》实施8年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共计803.4万人次,其中2012年参加审理案件人次是2006年的3.8倍。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共计628.9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76.4万件、民事案件429.8万件、行政案件22.7万件。
“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比2006年提高52%。”周强说。
中国人民陪审员队伍在逐年扩大,选任渠道不断拓宽。周强透露,目前,全国各地现有人民陪审员8.7万人,比2006年增加3.1万人,增长幅度为55%,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超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二分之一。
不过周强也指出,当前人民陪审员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如人民陪审员总体数量仍然不足、参审机制还不完善、经费保障有待加强等。
周强说,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立足中国国情,发挥制度优势,更加依靠人民群众,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为此,他就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扩大陪审员队伍、健全陪审机制等五项措施和建议。
其中,关于进一步扩大陪审员队伍,周强在建议中指出,要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努力在2至3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并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