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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11名“混混”工地要挟天价赔偿被拘

2013年10月22日 15: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湖北荆门11名“混混”工地要挟天价赔偿被拘
图为警方扣留的车辆内还有“混混”留下的木棒。 吴奇勇 摄

  中新网荆门10月22日电 (吴奇勇 章政宣)湖北荆门一司机自己开车马虎莽撞,在未准许通车的施工路段行车造成车辆受损和自身受伤,想借机“敲一把”,纠集30多名社会青年前往工地“闹事”,以不准施工要挟索赔。记者22日从荆门市漳河新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成功将在漳河防洪快车道工地现场闹事的11名“混混”抓获。

  18日上午9时许,荆门市漳河新区公安分局双喜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30多名社会青年分乘多辆交通工具窜至漳河防洪快车道工地,有阻工闹事苗头。巡逻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混混们见民警前往便作鸟兽散,在事先分工的4组民警的合围、堵截下,共抓获11人(其他人在逃),扣押车辆4台,收缴木棒等作案工具13件。

  办案民警介绍,10月16日,王某开轿车经过双喜小区漳河大道一正施工的未成形路面时,车子陷进沟内,造成了车身受损和自身轻微伤。在民警出警处置时,王某狮子大张口,致施工方无力负担而调解未果。并对警方的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的告诫置之不理。18日上午,王某纠集陈某、肖某等数十人前往漳河防洪快车道地下通道施工工地,以不准施工,索要数万元的高额赔偿费。在对11名嫌疑人的审查中,他们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经尿检,陈某、肖某二人尿检呈阳性,为吸毒人员。

  目前,漳河新区公安分局对陈某、肖某以寻衅滋事和吸毒裁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罚款3000元;对有“前科”的朱某、李某、刘某、谭某等裁决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谢某、宋某、王某、曹某、顾某裁决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对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还在进一步审查深挖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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