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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逃避债务 报假警称钱被抢

2013年10月22日 15:46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荒唐男子举债后无力偿还,为拖延还款时间,报警谎称钱被抢,但其谎言很快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孟家屯派出所民警戳穿,还落了个被行政拘留的下场。

  9月19日19时许,朝阳分局孟家屯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其在开运街一大型商场门前,被一名陌生男子抢走4万元。

  涉案金额大,考虑到事发后果会造成恶劣影响,孟家派出所民警杨兆宇、王会清立即赶到案发现场,迅速开展现场走访、调取监控录像及询问报警人刘某等前期工作。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磊接报后也带领民警许鑫德赶到现场进行增援。

  正在替岗巡逻的朝阳分局局长孙景龙也在第一时间接到报告,迅速指派当日总值局长俞申亲自指挥,明确指示此案必须高度重视,并要求第一时间快侦快破,迅速消除负面影响。同时,此案也引起了长春市公安局的关注,副局长唐庆华过问此案,明确指示朝阳分局要不惜一切代价迅速破案。

  按照长春市公安局局和朝阳分局指示,在3111巡区替岗的副局长俞申带领刑警和孟家屯派出所民警在案发现场成立专案组。

  根据报警人刘某叙述,犯罪嫌疑人是位男子,年龄20岁左右,穿黑色上衣,头戴鸭舌帽,抢完钱以后向商场附近的铁路方向逃跑。专案组民警依据刘某描述,迅速组织人力对案发地周边进行实地走访与踏查,对报警人刘某提供的线索逐一反复推敲,并沿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进行追击,但工作近3个小时仍未发现任何线索。

  与此同时,专案组在与报警人刘某的谈话中,感到疑点颇多。其一,报警人称18时24分被抢,18时48分才拨打110报警,报警时间与案发时间相距较长,有悖与正常被劫巨额报警人的反应;其二,按照刘某描述的劫匪逃跑方向民警沿途实地踏查,当时正值下班高峰,但路经群众谁都不能证实此事;其三,刘某手机信息通话次数较多,较杂,有报假警嫌疑。

  在俞申组织下,专案组对报警人刘某进行深入询问,逐一核对事实,并再一次回到案发现场,对其反映的情况进一步细致核查。最终,报警人刘某主动承认所谓抢劫是他编造的谎言,报警是为了躲避债务。当晚20时30分左右,刘某给市局指挥中心打电话取消报警。

  经调查核实,刘某欠一杨姓男子16万元,而杨某在当天给他打电话催款,刘某从姑姑那里借了4万元现金。当日18时40分许,杨姓男子派人在商场门前将刘某手中4万元钱取走。可由于刘某还欠其生意伙伴孙某5万元钱,双方也约定当天还钱,由于这笔钱已被杨姓男子拿走,刘某为了给孙某一个解释,遂报假警说钱被抢了,以逃避债务。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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