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临时职工非因公死亡 遗属获22万补偿金
中新网呼和浩特10月22日电 (董乐乌瑶刘少龙)22日,记者从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司法局了解到,近日,该司法局调处了一例非因公死亡补偿纠纷案。职于某公司的一临时职工非因公死亡,经调解其家属得到人民币220084元补偿金。
2013年10月11日,就职于某公司的临时职工王某与其朋友驾驶车辆外出办事时不幸溺水身亡。事后,死者家属共同向死者生前的工作单位协商非因公死亡的补偿事宜,但双方却因补偿金额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无果,故到乌拉盖管理区司法局申请调解。
乌拉盖管理区司法局的调解人员了解情况后发现,这是一件比较少见的纠纷案件,所以在受理案件后调解人员专门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
死者生前的工作单位通过调解人员得知,死者虽是非因公死亡,且对于职工的死亡单位没有过错,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也应该给付自己职工的遗属一些补偿,例如生活困难补助费和丧葬费。死者生前单位同意给予补偿,但遗属提出要一次性全部领取,不想按月领取,这个要求使调解陷入了僵局。
经调解员的再三调解,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死者生前工作单位同意一次性给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丧葬费共计人民币220084元,即给付死者父亲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民币62650元、死者母亲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民币53550元、死者儿子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民币69300元、死者女儿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民币18900元、配偶丧葬费人民币15684元,以上款项分两期付清。
最后,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又自愿向管理区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
据悉,此案件也是乌拉盖管理区成功调解的首例非因公死亡补偿纠纷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