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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兄长意外身亡弟不管 父亲伤心要回赠与房

2013年10月23日 09:2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同胞兄长意外身亡,作为弟弟的肖某却漠不关心,不仅没有出钱抢救兄长,就连处理身后事也不闻不问。对此,年近80高龄的肖父伤透了心,一纸诉状将肖某告上公堂,要求法院判决肖某夫妇搬出赠与其的房屋,并表示从此生老病死互不相问。昨日,记者获悉,法院审理后,判决肖某夫妇搬离肖父所有的房屋。

  据悉,年近80岁的肖大爷夫妇育有两子一女。去年8月,长子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作为弟弟的肖某却不顾亲情,在抢救同胞兄长一事上分文未出,就连处理身后事也不闻不问。不仅如此,肖某还向肖大爷索要当初为过世兄长垫付的2000多元费用。

  然而,因为抢救长子,肖大爷夫妇已经花费了10万余元养老积蓄,现在人财两空,肖大爷便打算靠长子留下的3套出租房养老,并与肖某商量,肖某为此要求今后由他们夫妇来收取这3套出租房的租金,否则,他们不负责打理兄长的公墓。

  对此,肖大爷气愤难当,心灰意冷,要求肖某搬出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肖某当即拒绝,并以1987年与肖父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为凭证,证明该房屋早在25年前就已经赠与他们。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房屋所有权人是肖大爷,且肖大爷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虽然肖大爷把房子赠与肖某,但两人还没有办理权利转移登记手续,依据“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以登记为要件”的规定,该赠与行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章程 通讯员 汪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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