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持协议起诉八旬老伴 扯出房产“案中案”
中新网重庆10月23日电 (记者 刘贤)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七旬老太王某近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确认其老伴钱某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王某自称,她和老伴钱某退休前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2002年两人原配偶先后离世。钱某年纪大、体弱多病,常年卧床不起,为了照顾其日常生活,其对王某作出书面承诺:“我钱某是无儿无女的人,今后你要好好关照我的生活,我死后房子就是你的了”。
此后10多年,王某对钱某的生活关照有加,两位老人晚年生活和和美美。不久,钱某与前妻养女田某的出现,平静的生活泛起波澜。事发原因就在于钱某遗赠扶养协议所涉及的房子。那套房子原本是单位的公房,后房改政策出台,单位考虑到钱某的工龄大,就折价卖给了钱某和其前妻。钱某前妻去世后,作为合法继承人,田某原本依法享有钱某前妻的财产继承权,也就是说田某享有涉案房屋的一半产权。
王某知悉这个情况后,没有提出异议。后来,据王某称,田某趁其养父钱某年纪大,通过欺骗手段以将房产一半过户给自己为由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把整套房屋都过户到了自己名下。钱某多次起诉田某均因种种原因败诉,而无法取得涉案房屋一半的产权。王某对此大为不满,认为田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相关机关单位如房管局、土地局等存在审查不严的过错为由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认为,此案的判决取决于上述行政诉讼案的判决结果,建议上诉人暂时撤诉,待行政诉讼判决后再起诉。
上诉人认真听取了主审法官的意见,对于此案的焦点分析表示认可,但仍然坚持起诉其老伴,并声称她提起的行政诉讼一定能够赢。
经过主审法官阐明,上诉人也认可此案最后只能等待行政诉讼判决的结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