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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险肇事争执刀伤人 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

2013年10月23日 13:2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26岁的张某驾车回家途中,因超车差点撞到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引发互殴。情急之下,张某掏出车内的尖刀捅向对方,行人谢某因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日前,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6岁的张某,中专文化,曾是北京一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职工。检方指控,今年2月1日晚上10点左右,张某驾车行至大兴区魏善庄镇黄徐路与磁大路交会路口西侧附近,因琐事与谢某发生冲突,张某持刀刺扎谢某的胸腹部、背部等处数刀,造成谢某左肺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某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张某称,今年2月1日晚10点左右,其下班回家,开车行至事发地附近超车时,差点撞上一个正在过马路男子。见对方叫骂,张某便将车停了下来。二人先是站在路边对骂,其间,那名男子过来拽住张某的脖领子。“我怕吃亏,就从驾驶座底下拿出刀,他打了我左眼一拳,我一着急,就拿刀扎了那人左侧腰部四刀。”

  扎完人的张某见有两个人走了过来,连车都没敢开就跑开了,跑到魏善庄小学附近时,张某打了辆车去了亲戚家。张某谎称自己跑黑车时同他人发生争执,并将他人扎伤,并让家人陪同回现场看看情况。走到魏善庄派出所附近时,张某自己拨打了报警电话,被随后赶来的民警带走。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犯罪后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由于开庭前,张某已与被害人谢某的家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故依法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最终,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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