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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公布首批60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3年10月23日 14:30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近日海南亨丰实业有限公司、三亚辰鸿实业有限公司、吴海良、钟健等60宗执行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布。昨日记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也是三亚市两级法院公布的首批60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记者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三亚市两级法院于近日将一批“老赖”纳入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涉及民间借贷、财产纠纷等60宗执行案件。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既有公司,也有个人。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执行案件中,法院依法向这些企业或个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催促、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这些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亚市两级法院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在网上即可查询到相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据了解,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将被纳入该名单,即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据了解,该制度旨在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旦被纳入该名单,将会给相关机构或个人参与经济活动带来不利因素。

  该名单的信息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法院将会把该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据介绍,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符合其他法定情形时,法院会将其有关信息从该名单库中删除。(记者 张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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