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下沉摔伤摩托车主 被诉电力公司不同意赔偿
2013年10月23日 15:2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张先生驾驶摩托车,被低于路面十多厘米的井盖颠下来摔伤,遂一怒起诉井盖的管理者电力公司,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6万余元。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家住北京的张先生称,5月初,他正骑着摩托车沿着路边由北向南行至保福寺桥处,突然摩托车一颠,他就摔倒了。结果锁骨骨折,摩托车严重受损。他挣扎着起身一看,原来是被井盖颠的。该井盖低于路面15厘米,严重影响行驶。
张先生认为,电力公司对该井盖有管理的责任,却疏于管理,才造成他骑摩托车摔倒,所以电力公司应当赔偿他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摩托车修理费等损失。
但电力公司认为涉案井盖的权属还不明确。虽然井盖上印有“北京供电局”字样,但该单位经过自行排查,认为井内设施并不是其单位的。在井盖的权属未查明前,电力公司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还认为并不能证明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井盖的原因造成的。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林靖)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