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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违反禁止令接近未成年人将有处罚措施

2013年10月24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4日电 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在北京联合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表示,《意见》里明确,对于实施禁止令,就不能接近未成年人集中在的校园、幼儿园等场所,如果违反了禁制令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周峰介绍,禁止令是修正案八以后开始实施的,它的背景情况也很简单,在国外早就实施禁止令的制度,一方面对一些特殊行业的,实行禁止令可以剥夺将来再从事这个行业的可能性,也就是剥夺再犯的可能性。在性侵方面实施禁止令制度实际上也是剥夺再犯的机会和可能性,从预防犯罪的角度考虑的。

  周峰说,《意见》里明确,对于实施禁止令,就不能从事与未成年有关的工作和活动,不能接近未成年人集中在的校园、幼儿园等场所,如果违反了禁制令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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