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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他人门前小便引发冲突 受害人心脏病发猝死

2013年10月25日 09:5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朋友三人一同喝酒吃饭,酒后内急的宋亮在附近胡同内张某家门附近小解,张某发现后同宋亮等人产生纠纷,双方发生肢体接触。打完架宋亮等人便离开现场,而张某却因情绪激动和轻微外伤诱发心脏病猝死。昨天,宋亮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一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

  被告人致张某猝死

  检方称,被告人宋亮、刘宝明于2012年9月2日21时许,在海淀区冷泉村西北街一手机专卖店门口附近,因琐事与张某(男,殁年45岁)发生争执,后被告人邵家顺闻讯参与其中,与宋亮一起对张某拳打脚踢,刘宝明也拉拽张某,导致张某因情绪激动、轻微外伤等诱因引发心脏疾病猝死。

  “我只是将被害人打成轻微伤,我没导致他死亡。”宋亮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表示异议。宋亮说,事发当天,他同邵、刘两人一起喝了12瓶啤酒,酒后内急的宋亮让刘宝明陪着去饭馆对面的胡同里上厕所。“我上完后有个男的从门里出来骂我们,说我们在他家门前撒尿。”就这样,宋亮、刘宝明和张某发生争执。对这一过程,宋亮表示自己因喝了酒加之被张某打破头,具体经过已经记不清,“我们只是有一些肢体接触,拳打脚踢,但也只打在胳膊腿上。”

  自我辩护

  只承认有肢体接触

  尽管庭审中宋亮始终强调自己和被害人只是有一些“肢体接触”,但之后出庭接受讯问的邵家顺和刘宝明二人则均提到宋亮同张某厮打中曾“用膝盖撞过那人(张某)的胸部”。“我们走的时候,那男的看上去没什么事,就是好像气得有点浑身哆嗦。”刘宝明说。打完架后,宋亮等人分头回家睡觉,张某却突然倒地不醒,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张某因心脏病猝死。

  当晚,宋亮在家中听到警车的声音后,自己主动找到民警承认打架了,并带着民警找到邵家顺和刘宝明。直到第二天,三人才得知张某已死亡。昨天,本案未当庭宣判。

  家属指责

  情绪激动要求抵命

  昨日,被害人张某及宋亮等三名被告人的多名家人都来到法庭旁听审理。张某的母亲和妻女三人并排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席上,庭审还未开始,张某的妻子已开始哭泣,张某年迈的母亲则不住叹气。宋亮等三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法庭后,作为目击证人的张某的母亲因不能旁听案件刑事部分的审理,法官要求其暂时在庭外等候。在孙女的搀扶下,老人往法庭外走,经过宋亮旁边时,老人忍不住指着他说道:“我什么都不要,就要他赔我儿子一条命。”庭审开始,公诉人尚未读完起诉书,张某的母亲又走进法庭,要求旁听,且情绪激动。法官不得不中断审理,向老人耐心释法,并要求一名亲人陪同老人在庭外候审。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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