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一市民购买枪支被判刑期十个月
2013年10月25日 13:45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武平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去年9月,李某在新罗区龙门镇一道路边向他人购买了1把改制的射钉枪及2盒射钉弹。同年10月7日晚,其驾驶小型客车携带射钉枪去武平县中山镇打猎,途中遇到一只黄狗,李某便用射钉枪朝黄狗开了一枪,并拿起一根木棍下车追打黄狗。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而后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林智岚林占文林巍杰)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