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爷爷奶奶不管女儿 小伙丢烟头放火烧房
2013年10月25日 15:05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澄迈男子陈某君因琐事与家人发生纠纷,扔烟头放火泄愤进行报复。10月23日,海南一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审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陈某君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驳回其上诉。
今年2月20日晚,陈某君抱怨家人不照顾生病的女儿,与爷爷徐某廷、奶奶徐某花发生不快。两位老人为躲避陈某君的无理纠缠,便到亲戚家住。陈某君更加不满,赶到澄迈中兴镇新兴街徐某廷、徐某花暂住处,在两位老人卧室,将手上的烟头故意丢到被子上,引发火灾,并拿着菜刀站在一旁阻止他人救火,导致屋内所有财物被烧毁,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陈某君不服原审法院判决,向海南一中院提出上诉,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主动接受调查属自首,请求二审从宽判处缓刑。
海南一中院认为,陈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故意将手上燃烧着的烟头丢到床被上引起火灾,并拿菜刀威胁阻止他人救火,导致屋内所有财物被烧毁,属故意犯罪。陈某君案发后并未主动投案,故其行为不构成自首。(记者张惠宁 通讯员刘佳)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