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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痛杀吸毒不肖子 老妻望担责“保”丈夫(图)

2013年10月28日 08:4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老夫妻痛杀吸毒不肖子老妻望担责“保”丈夫(图)
打死儿子,是为了保护孙子和儿媳。——死者父亲周有贵
我也是没有办法,当时走投无路。——死者母亲张翠英 邓光扬 摄

  南京六合一对老夫妻,有个吸毒至少3年的儿子。为了索要毒资,他经常打父母妻儿,以致10多岁的儿子几次说“不想活了”。

  2010年5月,老夫妻用平日劳作的锄头,在自家厨房杀了33岁的儿子,埋在自留地里,直到3年后案发。

  前天,这起命案在六合法院开庭,50多名村民和邻居自发前来旁听。检方建议量刑3到5年,法庭并未当庭宣判,称将会根据被害人生前恶行以及村民的意见,充分评议后再做判决。 

  命案终开庭

  老夫妇脚镣被解除 村民曾为他们求情

  今年5月份,扬子晚报曾报道,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四周村惊现白骨。后来民警调查确认,这堆白骨正是村里老周家失踪了3年的儿子周敏,杀人凶手竟是周敏的亲生父母。

  10月26日下午,此案在六合法院沿江法庭开审。

  在开庭之前,四周村很多村民早已等在门口。一位中年妇女告诉记者,他们和老周夫妻都是前后邻居,放不下心,就一起坐公交车来了。“他们一辈子种地,都是老实人,可那个吸毒的儿子让他们一家都没法过”。在场的几位村民说,他们都参加了今年6月份的联名请愿,希望司法机关能判老两口轻一点。“两口子都上了年纪,有高血压、糖尿病”,话语中都是对老周夫妻的心疼。

  下午2点半,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104个座位的法庭坐得满满的,庭外还有不少人没能进来。据六合法院介绍,当天前来旁听的人中,村民达50人。

  2点45分,此案准时开庭审理。61岁的死者父亲周有贵和63岁的死者母亲张翠英被法警带上法庭。两人都已头发花白,戴着手铐脚镣。旁听的人忍不住小嘀咕,“不能把他们脚镣拿掉吗?”正式开始前,法官让法警解除两人的械具并坐下。

  命案再揭秘

  吸毒儿子要钱,父母藏到田里

  前天的庭审,从第一被告、死者母亲张翠英开始,面对检察官和法官的发问,她时常不知所措。被问及为何要杀害儿子,张翠英哭了起来,“儿子在世的时候恨他,但不在了又很想他。我也是没有办法,当时走投无路”,这也是她庭审中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张翠英与丈夫养育一儿一女,一辈子就靠种地和打零工过活。他们说,儿子周敏小时候性格还好,16岁左右辍学开始变坏,曾因为殴打一个女孩入狱5个月。老两口发现儿子吸毒是2007年,“一次电话里说海洛因”。

  从此,周家不得安宁。周敏逼着父母给钱,不给就痛打恶骂。“他不停打我,一次他拿钩子打我头,打成脑震荡”。老人说,自己晚上不敢睡觉,以防被儿子打时随时跳起来喊救命。他们只能每晚在周敏回家之前躲到油菜地里,等儿子睡着了再回家。

  父亲报警,他竟然开车撞过去

  “爸爸经常打我,爸爸对妈妈、我、爷爷、奶奶都不好。记得有一次吃饭,爸爸拿一盘菜朝妈妈砸过去,说没有汤,让爷爷奶奶去烧汤。当时家里没有菜,爸爸就用棍子打爷爷。平时,都是爷爷奶奶把菜烧好,放在桌上。爸爸和我吃过,爷爷奶奶和妈妈才能吃饭。”周敏的儿子说。

  2010年正月十五,周有贵找来几个亲戚,想劝说儿子改过,但周敏当场拳打父亲。周有贵赶紧报警并告诉警察儿子吸毒,民警搜走了周敏的毒品。事后他恼羞成怒,开车撞向父亲。“如果不是有个拐弯,我肯定被撞死了。”

  之后,夫妻俩无奈带着儿媳妇和小孙子去安徽躲了40多天。回来之后,周敏更变本加厉,还不让孩子去上学,而此时小孙子已经50多天没去上学了。

  1万块请帮手,埋尸也没“松绑”

  2010年5月10日,周有贵找来帮手汪某,称要教训一下儿子。等周敏入睡后,张翠英进入房间,把旁边睡着的孙子抱走。随后,周有贵和汪某把周敏的手脚捆绑起来,几人一起把周敏抬到厨房,在其头上盖上被单。汪某临走交代,“教育可以,但不能打死”。最终,周有贵塞给他一条香烟和一万元钱。

  张翠英拿来靠在厨房门外的锄头,对着儿子的后脑打了几下。她边打边说“你这孩子不听话,每次你都打你妈妈、孩子的头,我今天也打你头”。 周有贵记得,儿子最后口中说着“你记住,你记住”。

  夫妻俩找来网兜和塑料布,兜着儿子的尸体,深夜时分抬进自留地。把儿子连同塑料布和绳索一起扔了下去。尸体是面朝下趴着的,他们并没有给儿子翻身,也没有把他手脚上的绳索解开。

  邻人问起他们的儿子,老两口都说不知去哪了,直到今年5月份案发。原来,年初周家的远方亲戚湛某在看守所里向办案人员举报,说周敏已经3年不见踪影,可能被父母杀害了。今年5月22日,老周和妻子被警方传唤,他们如数供述。

  命案有争议

  是故意杀人还是一时失手?

  老夫妇称“把他打死”只是气话

  “我不是故意要杀他,是一时失手。”

  张翠英在庭上说,自己和老伴只是想把儿子捆起来,顶多将他打残废,“给他吃喝,让他不再出去祸害别人”。

  关于之前曾说过“把他打死”,张翠英解释,只是口头上说的粗话,从心里并没有想把儿子打死,当晚只是失手。老周也辩解,“事情是事实,但罪名太重,是失手打死的”。

  检方首先指出,两人当庭供述完全不同于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之前称“两人商量把儿子打死”。检方又分析,两人有杀人的动机,周敏因长期虐待家人,致使家庭关系长期处于非正常状态,身为父母,他们曾尝试通过劝导甚至报警的方式,但均无法解决,导致家庭矛盾彻底激化。

  检方说,从作案工具来看,张翠英使用的是一把锄头,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是可以预见到用锄头多次打击一个人的头部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在动手后,张翠英和周有贵明明看到周敏头部在流血,脸也变了色,但直到他死亡,两人都没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所以,认为两人应以故意杀人定罪。

  老夫妇要不要分主犯从犯?

  老妻希望“保”丈夫,检方不认同

  在法庭上,谈到是谁提议杀害周敏一事时,周有贵和张翠英都争着往自己身上揽。

  此前,张翠英还跟检察机关请求,如果有可能,希望把她的丈夫保出来,因为她的丈夫身体不好,家里也要有人支撑。

  前天庭上,周有贵的辩护人认为,周有贵不是犯罪的提起者和实施者,其起的作用是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不过公诉人认为周有贵参与共谋,在捆绑、掩埋时都有具体参与行为,两人配合行动,只是分工不同,不区分主从犯。

  杀了恶子能不能判处缓刑?

  律师称有防卫性质,检方建议量刑3到5年

  公诉机关认为,老周夫妇属于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周敏长期虐待辱骂殴打两位老人及妻子和孩子,是两位老人故意杀人的源发点。周敏违反基本人伦道德,具有过错,建议量刑3到5年。

  张翠英的辩护律师认为,周敏生前劣迹斑斑,老夫妇的杀人动机是为了保护家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有防卫性质。此外,30多名近邻联名求情,也说明本案社会危害性极小。律师请求法院认定为情节轻微,从轻判处3年,并适用缓刑。

  六合法院称,将结合犯罪动机、手段、认罪态度等因素,以及被害人对家人的恶行、亲友及邻居对本案的意见,充分评议后,予以判处。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咨询了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专家杨辉忠教授。杨辉忠介绍,如果行为人有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包括3年)有期徒刑,才有缓刑的可能,但故意杀人案中一般不考虑缓刑。不过他认为,此案中有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被害人对家人和村里人都是一种危害,夫妻俩的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为民除害’”。

  -检察官说

  切莫采取极端违法手段“除害”

  我们常说这世间没有什么能比父母之爱子女更能堪称人间之大爱。正如本案被告张翠英所说,她在农村28岁才生下周敏。在那些困难年月里,有好吃的都舍不得吃,都给周敏留着,怕他饿着冻着。

  周敏长大后却用打骂回报他们。有家不能归,有家不成家,这是怎样的痛苦?以至于两人顾不得老无所依、晚景凄凉,在某一天夜里,抛开所有、痛下杀心。回顾一下,周敏人格形成的过程中,也许有父母的溺爱、自己性格偏执等因素。但是不可忽略的是,毒品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是毒品使他泯灭了最基本的人性良知。一朝涉毒,万劫不复。

  另外,对于张翠英、周有贵,我们可以从情理上同情他们,但从法理上,绝不宽恕两名被告人这种所谓“为民除害”。身为父母也不能僭越法律,滥用私刑,随意剥夺他人生命,包括自己生养子女。公诉人希望能警醒所有善良的人们,遇到矛盾,切莫采取这种极端违法犯罪的手段。(通讯员 陆妍 扬子晚报记者 陈婧)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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