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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人民医院曝腐败窝案 多领导插手工程受贿

2013年10月28日 09:23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新洲区人民医院近年来进行了改扩建住院大楼、装饰装修相关科室、药品经营体制改革……本来是为了提升医院服务质量造福患者,但医院多位负责人却把持不住自己,形成利益共同体,违反程序私自发包工程、擅自打招呼为药企牟利,大肆收受贿赂款。

  今年3月,新洲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腐败窝案随即浮出水面。昨天,记者从新洲区法院获悉,该院院长张某、副院长许某、基建办主任陈某等多人,都因犯受贿罪获刑。

  根据指控,2006年,武汉三星建筑工程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接了新洲区人民医院手术室装修工程。后院方未经过招投标,继续将住院部副楼装修及行政办公楼、门诊大厅等工程发包给三星公司。三星公司为感谢相关负责人在工程款结算、项目审计等方面的帮助,行贿该院院长张某4万元、副院长许某9.5万元、基建办主任陈某6万元。

  2008年下半年,新洲区人民医院决定对医院的药品进行托管,从原来向该院供药的40余家医药公司中,以招投标方式选中几家公司成立药品托管联合体,将中成药和西药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归联合体,药房所有权为新洲区人民医院。为感谢副院长许某的帮助,医药公司先后8次行贿他4.8万元。院长张某则帮助未中标药品企业入股联合体,该药企7次行贿张某10万元。

  2009年,湖北祥和建设集团通过公开招标,承接新洲区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大楼土建项目工程及大楼室内装修,为感谢时任基建办主任的陈某的帮助,三次送给其好处费7万元……

  该窝案近期经新洲区人民法院审理,新洲区人民医院院长张某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追缴26.1万元犯罪所得;副院长许某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18.4万元;基建办主任陈某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2万元,违法所得20万元上缴国库。

  记者还了解到,2006年,曾任新洲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熊某,也因受贿罪获刑6年。(记者 高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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